追寻他的足迹,也是放逐自己。
不出来走走,永远不会体会到大自然的美。当然,艰难险阻也不少。
她穿着一身橘色的冲锋衣,运动鞋、头上戴着一ding鸭舌帽,背着很大的登山包,有点吃力地走在川藏线上。
开阔的视野,湛蓝的天空,远处碧绿的草原和白色的羊群,这些,呼吸着稀薄的空气,叶歌露出一个会心的微笑。
一个人旅行的计划,在之前请假的时候就想好了,也做了一些规划。来到高原后,并没像她想象中那样,出现高原反应,虽然有点,但并不严重,喝点红景天就好了。
一路上,遇到很多和她一样,徒步旅行的旅游,也有朝拜的圣徒,还有自驾游的一辆辆越野车。
遇到很多好人,很多朴实的藏民。在这里,虫草只要十几块钱一根。
这条在她看来美丽又艰苦的路线,肖南笙一定走过无数次了吧?
一辆轿车从身边经过,她看了眼,是本地的车牌,她继续向前走,不一会儿,刺耳的声音传来,亮眼的红色轿车在不远处停下,叶歌蹙眉,轿车往后倒了倒。
该不会又是拉她坐顺风车的热情藏民吧?
不过,一般的藏民好像开不起这种上百万的跑车。
“不用了,谢谢!”,叶歌挥舞双手,冲着对方喊,轿车还在后退,在快到她身边时,停下。
这时,轿车车门打开,从车上下来一个穿着一身深蓝色牛仔服的女孩。
她的黑发编织成很多细细的辫子,随着她走近,那张脸逐渐变得清晰。
“格桑……”,她轻声地喊。
“真的是你?!”,格桑上前,难以置信地看着叶歌,激动地喊。
叶歌稍愣,也是没想到会在这遇到格桑。
“格桑,怎么这么巧?”,她笑着问,很少听肖南笙提起她,对她也不是很了解,只知道她之前做明星去了。
现在这打扮,看起来不像明星。
“我刚刚看到你的身影觉得很熟悉,没想到真是你!叔叔呢?怎么就你一个人?”,格桑四下里逡巡,这路段目前只有她们两人。
“他没有来,我一个人来的。”,叶歌微笑而大方地说。
“你一个人敢走川藏线?”,格桑惊讶地问,“快,跟我上车吧!我来乡里拿货的,顺便回家看看!”,她连忙说,拉着叶歌,要她上车。
“不了,我一个人很习惯,不麻烦你了。”,叶歌连忙推辞,她对格桑之前是有芥蒂的。
“不要跟我客气,天晚了,气温降了,这段路晚上很危险的,先跟我去草原住一晚吧!”,格桑大声说,将她身上的背包夺了下来。
“真沉!叶医生,你看起来ting清瘦的,没想到力气这么大!”,她拎着十几二十斤重的背包,说道。
叶歌也没好再推辞,感觉格桑对自己没什么敌意,跟她上了车。
路上,格桑说,她在城里卖藏饰,都是自己找牧民手工做的,还开了店,生意很不错。
叶歌这才知道,她不做明星很久了。
行驶了四十多分钟,天色暗下,她们到了那曲草原,格桑的家就在这。远远地,一条黑色的藏獒朝她们扑来,叶歌吓得向格桑身后躲,格桑爽朗地笑着。
“叶医生,有我在,森格是不会咬人的!”,她大声说,现在的森格对她和以前一样亲密。
“是嘛——”,叶歌还是有点怕,藏獒走到她身边,只是嗅了嗅她身上的味道,然后又去了格桑身边。
“当然!藏獒其实没那么凶的,它就是只认主人。它出生时,谁是它主人,它就永远把那个人当它的主人。像城里的那些藏獒都是易主好多次的,它们根本不认,所以很凶。”,格桑边走边说。
“好神奇啊,这狗比人忠诚多了。”,叶歌感慨。
“是啊!”,格桑感慨了句,看向天空,“它们不仅忠诚,还诚实。”,她笑着说,看了叶歌一眼。
住进格桑朴素的家,两人打扫了卫生,“知道你洁癖,但是,乡下地方——”
“格桑,别这么说,徒步旅行这几天,我都快把那臭毛病改掉了!有时候走累了就坐在地上,渴了就喝路边河流里的水,没觉得脏。”,叶歌连忙说,她脱掉了冲锋衣,放下了头发,幽暗里,看起来知性大方。
“是嘛。以前叔叔常常念叨你龟毛。”,格桑笑着说道。
“嗯,他常当着我的面这么说。”,叶歌笑道。
“我先去烧热水,你回头洗个热水澡吧!前面这一段路旅馆少!”,格桑说完,连忙去打水,叶歌也跟上。
烧了水后,叶歌泡进了大木桶里,舒服地洗着热水澡,格桑在准备晚餐。
感觉格桑对自己ting实在的,也许,她早变好了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