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缪馨回来了,办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引起全国轰动的警察误杀案。这个案子审理日期很快定来下来,明懿请了明家御用律师叶思勤为蔡志昭辩护。
审理一开始,缪馨便开始传召当时案现场的几个重要证人,特勤队队长,银行保安,重案组队员。
“王队长,我看了你们的现场报告。你们的报告是这样描述的:匪徒共有六名,其中2名被当场击毙,一名重伤已经被控制住,其他匪徒也准备放下武器,现场基本已经被控制住。我有没有说错?”
王队长看了眼在被告席的蔡志照,他点点头:“是。”
“一般犯罪来讲,如果犯罪现场已经被控制了,你们是不会开枪的,对不对?”
“没有意外事情生的话,不会。”王队长回答。
“在这起绑架案中,你们要的任务是什么?”
“保护人质不受伤害,逮捕罪犯。”
“所以保护人质不受伤害其实是第一位的。”
“的确如此。”
“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,在人质被挟持时,警察没有百分百把握可以立即击毙罪犯时,是不会轻易开枪的。”
王队长点头:“是。”
“我看了王队长你的简历,你加入警队已经十年,这其中破获的大大小小的案子无数。在当时的情形,从你当警察多年专业及资深经验的角度看,你认为蔡志照开枪适当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