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靠,你们什么时候那么高逼格了?”
“嘿嘿,我喜欢,小丸子当然要陪我去啊。”
宋怡喜欢笑。每次她笑的时候,都会出咯咯咯的声音,引得旁人的心情也会忍不住好起来。
只是这家伙重色轻友得要命。
“得了,你们就自个儿地快活去吧,留下我孤家寡人独守空房就行了。”
“你可以找明君陪你。”
“真是个馊主意。”
“晚晚,其实明君挺好的。”
“恩,我也觉得。要不你甩了小丸子,直接上李明君吧?”
“林依晚!”
“恩?喂……喂……我这里信号不好,你说啥……”
每次讲到这个话题,我都会耍小心机地避开更深入的讨论。
他们怎么都不懂?如果我会喜欢李明君,我们早就可以开始了。
而我一直拖着,不就是因为仅仅“不喜欢”这三个字么。
哎,出去也不知道能找谁,还是宅在家里算了。
如果有一天,我死了。那么,我肯定是宅死的。
不睡觉的时候,把音响调到最大,门外的声音也就不觉得那么刺耳了。
除去心情不好的时候,我从来不觉得一个人会无聊。
开着音乐,在厨房里捣捣弄弄,一天很快就溜走了。
我对吃不怎么感兴趣,但不代表我不会做东西吃。相反,我的厨艺很好。
这大概是从我那个不仅爱吃还厨艺高超的妈妈身上遗传下来的。
热腾腾的饭菜摆在餐桌上,却勾不起我的一点食欲。
一个人撑不起台脚,也没有多大的意思。
拿着筷子在白饭里翻了几下,我就打算把这一桌晚饭喂了垃圾桶。
“叮咚。”响起的门铃制止了我的动作。
是谁打破了门铃的沉默?
猫眼里,扭曲的脸没有任何的表情。
我打开门,看着来人,无聊地想要调侃一下他,“傻儿子来送夜宵?早了点吧?”
“闻到香味,来蹭一下饭。”
因为时间还早,我并没有像昨天那样顶着门。于是,猝不及防地就被他推门而入。
笔直的大长腿三两下就走进餐厅,我只能冲着他的背影嚷道:“我可没有邀请你。你就这么进来,不觉得很没礼貌吗?”
“不觉得。”
“那我现在就告诉你。”
他挑挑眉,丝毫不把我的话放在心上,“我不在意。”
看着这个自来熟的男人,我忍不住吐槽道:“秦深,你脸皮挺厚的。”
“眼光不错,这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。”
“……”
这人有毒。把妹果然有一套。其中最突出的,就是不要脸,很不要脸。
或许是感觉到我毫不掩饰的鄙视,他看了我一眼,戏谑道:“有话就说,别憋在心里。”
看他一屁股粘在我刚才坐过的位置上,我扯出一丝皮笑肉不笑的弧度,“麻烦你站起来,出门左拐,进电梯。”
“好。等我吃饱了,再走。”
他就在我目瞪口呆地注视下,端着我吃过的碗,优雅地吃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