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健华这个年过得实在是心累。
带着老婆孩子各处串门,在家接待各种亲戚,整天不是开车几个小时,就是下厨做饭。照顾完老的照顾小的,经常性地还得出出血,给认识的不认识的亲戚家孩子发个红包。
白天不得闲,晚上还要被老婆从床头数落到床尾。整个人心力交瘁,黑眼圈比正常上班时还要重两圈。
所以趁着今天没什么事,他赶紧从家里溜出来,想要到处转转,散散心。
张健华平时喜欢养鹦鹉,这回专程跑到花鸟市场这边,想给自己的鹦鹉阿周换个大点的,舒服点的鸟笼。
谁知道一逛就收不住脚了。花鸟市场里可是各种品种的鸟儿都有,张健华一逛就入了迷。等到他终于想起来原本的目的,然后去买了个鸟笼的时候,已经是中午的光景了。
他倒也懒得再坐公交赶回家吃饭,提这个鸟笼顺着花园路溜达着。反正街两边的小饭馆也不少,等饿了的时候随便找一家吃点就是。
唯一有些奇怪的就是,不知道为什么,他总觉得路牌上写着的“花园路”这三个字莫名的熟悉。好像以前在哪听到过似的。
虽然自己也是灵泉长大的人,但这一片儿还真没怎么来过,所以愣了下以后,他就摇头笑着继续往前走。
要说男人逛街,其实是很无聊的。
毕竟女人是用腿逛街,男人是用眼睛逛街。
女人逛街的时候,一路过来看门头,看橱窗,稍微亮眼一点,就会兴冲冲地走进店中转一转。即使并不是喜欢到立刻就要买的东西,也要来来回回挑拣上一番,然后意犹未尽地走出来,继续观察下一家。
张健华的老婆就是这样的典型。
而男人逛街就很不一样。先是用眼睛看,但看到感兴趣的不会立刻就冲进去,而是考虑下需不需要,或者用不用得上。
如果不是那种一眼相中、非买不可、极度需求的东西,男人很少会愿意在逛街这种事上浪费时间。
当然,和女人培养感情的时候除外。
一条街不长,张健华又不怎么停留。所以很快,他就提着个笼子,从路东头逛到了西头。
本来想着随便找家小饭馆吃吃得了,然而不经意间扫了一眼路对面,他却愣住了。
那是公园边一家装饰相当素雅的小店,门头上几乎没什么装饰,只有两个苍劲矫健的大字书于其上。
长青。
“长青……”
“啊!我的天——是长青!那个长青!”
突然反应了过来以后,张健华一个趔趄,心脏突然剧烈地跳动起来。
人生哪得愿如许,唯有丹心使长青!
这就是年前,曾经给自己留下了极其深刻印象的那个富二代——应该是叫伍仁吧?就是他开的店!
至于为什么是富二代……纯属是他的脑补。毕竟都市小说看得多,又很是巧合地配上了那时装逼卡的效果,长青这个名字现在对于他来说,那就是妥妥的南阳卧龙居,绝对的心灵震撼。
这种典雅大气的装潢,一看就不是寻常的小餐馆。再看那选址,又不似其他餐馆一般,处在闹市之地,而是在一处幽谧安静的小公园边。
这样的风范,一定就是那位商业家族的少爷所开没错了!
他想都没想,就兴冲冲地提着鸟笼走了过去。
……
不过伍仁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他正在一边撸猫一边思考人生呢,抬头却看到一个熟人走进屋来。
哟,这不是自己去工商局办证的时候,那个帮自己登记的公务员老哥吗?伍仁趁着他还在四处张望,偷偷把橘子从传菜窗扔进厨房,然后整了整衣服,笑嘻嘻地站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