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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六章节
杜阮现在的生活简直就是典型的家庭妇女,书店窝大半天,然后就是去逛菜市街,和附近的菜市街的阿姨都混熟了,每天都会送些//</a>
杜阮一袭飘逸的长裙也是菜市街一枝花,每次去,都会熟稔的一路打招呼,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。
买了一堆邵博炎爱吃的菜,一条大鲫鱼,拉着拖轮车,杜阮买菜也会不沾染一点俗气,做一顿简单的午餐,品一杯最爱的花茶,暖胃舒畅,午间暖洋洋的日光浴,晒得那叫一个惬意。
正抱着一本书昏昏欲睡,杜阮打算回房间小憩一会儿,金燕铭打来电话,找她逛街。
逛街?
找错人了吧?
以往逛街二人组都是明于程和金燕铭,他们总说杜阮的品位不同于常人,太奇葩,所以一同摒弃了杜阮。
其实,杜阮也很担心明于程,失踪了这么长时间,如果不是信任邵博炎,总说明于程正在度假,疗完情伤就会自己回来的,也罢,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,谁也代替不了。
还没等换好衣服,金燕铭又打来一个连环夺命扣,杜阮为了耳朵不受刺激,更不想等会儿见面了免收皮肉之苦,还是决定速战速决。
其实,本来杜阮都不想换衣服的,谁让金燕铭那家伙非要指定要她穿那件明于程上次从法国给她买的,还真是一位难伺候的主儿。
打了辆的士,关上“乌鸦屋”也只是十几分钟的路程,可是花在等车的时间比坐车的时间要多很多,杜阮决定以后还是要自己考驾照比较务实,以前金燕铭总催着她办驾照,邵博炎虽然没有同意,却也没反对,只是觉得杜阮这么迷迷糊糊的开车太危险。
“哇哦,老天爷啊,你这是抽哪儿门子疯?”
刚刚从出租车上下来,杜阮就远远看到咖啡厅里坐在落地窗后的金燕铭,一件白色紧身小短裙,一件厚厚的皮草披在身上,一双高跟裸靴,大波浪卷,那么养眼的美女,杜阮还多看了两眼,可是越看越不对劲儿,觉得那个美女极其熟悉。
走近了,才现,那具有能够把她这个女人都吸引的美女,竟然是把她叫来逛街的金燕铭。
只剩下惊呼,杜阮的下巴都快要脱臼了,人真的可以改变太多,这女人还是以前那个咋咋呼呼,舞枪弄棒的女汉子吗?
“咋了?我只有脑子抽风了,才能这么穿吗?”
金燕铭鄙视的瞥了一眼大惊小怪的杜阮,装作一脸的傲娇,女王范儿十足,简直是秒杀杜阮柔软的小心脏。
“不抽风不抽风,这么穿很美,美极了,简直就是我的女神啊。”
眼下,杜阮还不知道到底金燕铭是真的抽风了,还是受刺激了,当年,就算张扬混蛋如斯,金燕铭都不曾如此大动干戈,现在竟然这般搭错筋。
“这还差不多,快坐下吧,别贫了。”
啥?
彻底乱了!
摸了摸金燕铭的额头,杜阮确定没有烧,就算改变穿衣风格,在娱乐圈里穿衣服不走寻常路才是正常,可是,这一夜之间,金燕铭的性格也变了?
以往这句“别贫了”可是杜阮的专属台词,金燕铭的改变对杜阮来说,就像是身边一直以来一个男人,突然变性成为女人,就算明于程变成女人都不会有这么大的冲击。
“你真的没事儿吗?”
杜阮只能试探性的小心翼翼的询问,唯恐金燕铭忽然暴走,便会女汉子,那可就全部破功了,糟蹋了这身儿衣服和这副精致到让所有正常男人都侧目的颜值。
“能有啥事儿,我不就是化了个妆,换了身比较女人的衣服。”
这不是衣服,更不是一个妆容的事儿,金燕铭刻意压低的语气,这大冬天的穿短裙简直就是找死,人前女明星不走寻常路,那是人家就是靠皮囊吃饭的,金燕铭这个幕后,穿成这般,还想被潜规则不成?
算了,观察了一会儿,杜阮也放弃了,反正看金燕铭这副模样,她现在是打死不会招供,还是一步一步来,杜阮有的是时间来软磨硬泡,一定要挖出内幕。
本来约好的逛街,被杜阮否决了,这么拉风扎眼的衣服,杜阮可不敢和金燕铭走在一起,冬天里,虽然在室内的商场,穿成这样,露着大光腿,也极其稀奇,可是碍不住金燕铭死皮赖脸的软磨硬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