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丹凤独自走在镇中心的火星大街上,大街两旁商铺林立,其中有一座大厦最为出众,乃是镇里第一高级的百货大楼。百货大楼共有五层,楼内的服饰以落后北上广一个季度的速度,紧追慢赶的随着潮流变化。大楼的一楼面朝南北分别开了肯德基和麦当劳,另有许多花花绿绿的招牌入口,通往地下的超市和大电玩城。
史丹凤没有伴,只有一个妈和她朝夕相处。然而跟着赵秀芬出门实在太遭罪,自从史一彪不肯回家之后,赵秀芬就落下了打嗝的毛病,兴起之时不分场合,咕咕嘎嘎的说打就打。史丹凤随着这样一位有声有色的母亲上街,时常要羞臊的无地自容,所以宁愿独来独往。拎着一只飘飘摇摇的空布袋子进了地下超市,她在货架之前来回穿梭,想要给弟弟和弟弟的儿子各买几条内裤。无心一天一个模样的变化着,终于在前天彻底变成了人,而且是个挺好看的人。既然成了人,就得穿戴成个人模样。不过他到底能不能算人呢?史丹凤也说不好。
几十分钟之后,她拎着布口袋重返地面。正要过马路去停车场取电动车,不料站在街边抬眼一瞧,她忽然看到了弟弟和无心——两人一高一矮的站在冷饮店的玻璃柜台外,正在等待小店员给他们制作蛋卷冰淇淋。一只冰淇淋从里向外递给史高飞,冰淇淋顶端甩出了个摇摇欲坠的尖。史高飞接过冰淇淋,先是一舌头把尖舔去,然后转身拉起无心的一只手,小心翼翼的把冰淇淋塞进了他的手里。无心背对着史丹凤站立,从史丹凤的角度眺望他,只能看到他握着冰淇淋一低头,随即他昂挺胸,一边鼓着腮帮子东张西望,一边用手指把冰淇淋的蛋卷尾巴摁进了嘴巴里。
史丹凤看得好生心痛——弟弟从土里刨出了个大吃货!
现在和弟弟见面是无话可说的,她决定还是先自行回家。
无心穿着史高飞的大短裤和大衬衫,在冷饮店前一口一支的吃冰淇淋。冷饮店内也有几张小桌子,食客们偷眼观瞧,见史高飞一手托着无心的后脑勺,一手捏着一张面巾纸,正在很细致的给他擦嘴;一个中学女生暗暗的摸出手机,瞄准他们偷拍了一张照片。
史高飞的眼里除了儿子之外,什么都没有;正是喂儿子哄得愉快之时,忽有一只手拍上了他的肩膀。他回头一瞧,没看见人,视线向下一扫,他和来人打了照面。对方是名二十岁上下的青年,头顶竖着一溜鸡冠子似的冲天红头,两鬓的头皮却是剃得青,越显得一张国字脸硕大无朋。又因为他脸大,所以修饰的余地也足,眉钉鼻环唇环一应俱全。仰头对着史高飞嘻嘻一笑,他虽然形象不羁,言谈倒是客气:“飞哥,好长时间没看见你了,听说你搬到村里住去了?”
史高飞认出了他:“李光明。”
原来李光明乃是他幼年时的邻居,少年时的学弟。此人初中辍学,横行于火星镇的中小学校,企图在校园之内家致富。史一彪是他的人生偶像,连带着他对史高飞也高看了一眼。虽然史高飞常年不说人话,但他坚持着维护住了二人的友谊,隔三差五的必定和史高飞见一面,顺便向对方借个三百五百的零花钱。自从史高飞进了村,李光明对他是遍寻不着,导致手头十分拮据。如今终于又见了面,他喜气洋洋,恨不能当街载歌载舞:“你有新朋友了?怎么不给我介绍介绍?”
史高飞一本正经的把无心揽到了怀里:“光明,他不是我的朋友,他是我的儿子,已经六个月大了。等他满周岁了,我想给他摆桌酒庆祝一下,到时候请你一个,你要来哟!”
话音落下,他低头在无心的额头上亲了一下。无心麻木不仁的咀嚼着嘴里的蛋卷,又抬手舔了舔手指上的奶油。
李光明直了眼睛,感觉自己今天是开了眼界:“哦……飞哥,我说你不找女朋友呢,原来是……你说他是你儿子?”
史高飞一点头:“对啊!”
李光明讪讪的笑:“好,好,你俩还挺有情趣。飞哥你说你真是的,原来还总跟我装性冷淡,说你一辈子不找地球人,没想到其实你口味比谁都重。”
史高飞没听明白,微微低头看他:“什么意思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