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们抓错人了知道么!”
弗里茨镇长眼睛通红,身体微微颤抖,恶狠狠说道:“我是奥古斯塔镇的法官!
你们无缘无故扣押我,我一定会起诉你们的!”
“抓你自然有理由,你现在以谋杀、贪污两项罪名被逮捕,做为法官,应该知道你自己的权利吧。
可以去请律师,假如付不起律师费的话,我们会免费帮你委派一位公职律师。
带到警察局去,等我回去再审问他。”
埃德加探员见过无数次威胁,神情满不在乎,挥挥手让两位FBI探员将他带走,对韩宣说道:“抱歉,在你的度假村生这种事情。
我们刚才去搜查他家,找到了决定性的证据,一把44口径的柯尔特巨蟒手枪,弹夹里的子弹,和犯罪现场留下的那枚子弹一样。
估计他是觉得不会有人能查到这是起凶案,所以没有丢掉那把枪,罪犯经常这么自大,事实上他的计划确实不错。”
周围不少人听见了这句话,瞬间联想到最近镇上唯一一起死亡的案子,汉纳克父子!
喧闹声骤然想起!
马丁内茲还帮弗里茨投过选票,此时喃喃说道:“上帝啊,竟然是法官干得么......”
……
时间往前推移两天。
那天,韩宣和他们去犯罪现场调查完。
下午埃德加探员和CSI的队长克洛普探员,带着金属探测器又去了一趟。
可是那附近有座方铅矿,受到裸露在地表的铅矿石干扰,金属探测器挥不出作用,无功而返。
之后,埃德加留在奥古斯塔镇继续调查,克洛普探员则返回海伦娜市的联邦调查局总部。
法医解剖汉纳克和瑞克尸体时候,现了他们身上不寻常的撕裂伤口。
不同于狼的抓痕和咬痕,在汉纳克右边第二根肋骨处残留的肉上,现了子弹所造成的撕裂伤,表皮还有轻微烧灼过的痕迹。
同样,瑞克大腿上也有这样的伤口,虽然肉没了,但子弹刮擦到腿骨,导致骨折的同时,留下了擦痕。
真正被枪击后,可不会像电视里那样,用手捂住伤口还能继续跑。
身体内部的肌肉、血管变得一团糟。
即使穿着防弹背心,也会断几根骨头,有很大可能会昏迷。
以当时他们父子俩的受伤情况来说,根本不可能逃跑。
而且犯罪现场调查部的人,在一头死状另类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狼身上,现了刀割和四肢被捆绑过的痕迹。
以不列颠哥伦比亚狼护短的特性,假如当时它没有立即死亡,还能求救,声音会把周围几公里内的狼群,全都吸引过来,或许这才是导致他们被狼袭击的真相。
一个失血过多可能昏迷,另一个腿部受伤不能逃走,这两人在雪地里,遇到了饥肠辘辘的狼群,外加其它食腐动物,下场可想而知......
因此证明是谋杀无疑。
由于现场被破坏了,手里掌握的线索太少,埃德加探员开始调查,为什么会有人想杀了他们。
在汉纳克家附近走访得知,他很少离开镇子。
上次离开奥古斯塔镇还是去年秋年,要说他能跟別人结仇的话,绝对是镇子上的人没错。
埃德加将要目标,定为那些因为汉纳克坐牢,最近被放出来的有前科的犯人,这种类型的人在镇子里数量不多,他们都有那天不在场的证据。
能将身体庞大,重达七十千克左右的雌性不列颠哥伦比亚狼,搬运到现场,不是团伙作案就是位男人。
连续问了四十多人,埃德加探员觉得了解的够多了,在奥古斯塔镇时代报纸的记者采访下,布了对凶手的初步侧写:
男人、年龄在30到55之间、白人、性格沉稳冷静、身体强壮、狩猎经验丰富,会设置陷阱捕捉灰狼。
枪法很好、并且拥有44口径的手枪、和克纳汉或者瑞克,在近期有过矛盾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