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放心,不会丢下你不管的,不过这个现场总得善下后吧?”林峰去到了厕所,找来了抹布和水盆,他的精神力极其强悍,而且刚才似乎又有突破,此时略一回忆,就将自己留下过指纹的位置全部记忆起来,他一一擦拭,干得不亦乐乎。
在便利店林峰不是没机会买双手套,他只是觉得完事后自己动手清理现场很带感,而且也很刺激——如果没清理干净,就会留下线索,或许就会被警方查获——这是一场光明的正义与黑暗的正义的交锋——没错,林峰认为自己是黑暗的正义。
五名敌人,一人左眼眶被打爆,目前昏迷,不过暂时死不了;一人脑袋开了瓢,重度昏迷,不及时治疗估计是死翘翘了;一人眼眶插着起子,连喘气都没了,目前濒死;一人被捅穿了气管,死透了。还有一人伤得最轻,也就半截脸被犁了一道狰狞的伤口,正倒在地上呻吟呢。
林峰拖着他进了厕所,很快里面就传来了惨叫声、哭喊声、求饶声,慢慢的声音平息,厕所又传来了细碎的交谈声,没两分钟,殷梦云听到一声重物撞击的钝响,之后一声闷哼传来,就再也没了声息。
林峰洗了手走了出来,看着凌乱的现场,他也有些头疼,指纹倒是擦拭干净了,可血迹呢?他也流了血,混杂在他人血迹里,精神力再彪悍也分辨不出啊!
“又要放火了……”林峰很不情愿的叹了口气,他将五人全部丢进了厕所,衣服全部扒光,丢在了一间卧室,然后打开了厕所的所有水龙头,先接了水管将大厅地面一阵冲洗,之后将厕所门一关,里面的就不管了。他摸出至少价值几万美元的‘S.T. DuPont打火机’,点燃了卧室的衣服、床垫,里面全是易燃物,七八处火源一起力,绝对能将里面东西烧个精光。
水火无情,会将一切有关于林峰和殷梦云的证据销毁,殷梦云的衣服也并不是全部被撕毁了,总有两件小衣服能穿的,可出于某种恶趣味的林峰同学干脆果决的将其一起丢尽卧室里焚毁。
“真奢侈啊!”把玩了一会这制作精美的奢侈品打火机,即使是不懂行的林峰,都觉得用‘S.T. DuPont打火机’来毁尸灭迹有点太暴殄天物了。
殷梦云瞪大了眼睛看着林峰的一举一动,大气都不敢喘一口,她总觉得林峰干这事怎么那么熟练呢?想到某种可能,她就又开始提心吊胆,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,惹得林峰不快,然后将自己先奸后杀……
“还能不能走?我们该离开了。”林峰问道。
“我可以的……”殷梦云连忙站了起来,可之前的剧烈挣扎,她虽未受到外伤,可全身多处肌肉拉伤,刚一着地,就一声痛呼,身体失了重心往一旁倒去。
“哎……”林峰只感觉头好疼,冲上去两步将其扶住,然后手一用力,在对方的惊呼声中将其背了起来,只不过殷梦云除了一件外套下身光溜溜的,林峰背她的时候扶着大腿屁股,顿时满手香艳。
林峰身体也僵了一下,说出来可能有点丢人,林峰同学到现在还是个处男,高中倒是谈了个对象,也牵过手,拥抱过,打过啵,可更深入的接触就没有了,这倒成了林峰同学与异性的第一次亲密接触。
“嘿!”林峰突然自嘲了一下,两手毫不客气的扶着殷梦云屁股往上抬了抬,顺便又捏了两把,殷梦云一阵惊呼,两颊绯红,气呼呼的掐了林峰一下,警告他别得寸进尺,林峰只当不知,若无其事的背着殷梦云离开了战斗现场。
两人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中,只留下如同水泥罐头一般的拆建房里传出火光与浓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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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:大吉大利,晚上吃鸡!看到书评区有书友说,看到林峰杀人场景觉得很刺激……小伙子,思想还是要端正一下啊。
PS2:如果我没有数错的话,这应该是本书的第一百章,不知不觉都已经写了这么多了,成绩嘛,有一点,但是跟我预期的还是有所差距,我自己反省了下,应该是第一卷的设定和铺垫,让很多缺乏耐心的书友觉得主角是圣母婊,就没有了往下看的兴致。这一致命的疏忽充分暴露了业余写手的缺点。不过事已至此,我也无能为力,只能向目前仍坚持看本书的书友们求点支持了,推荐票也好,捧场也行,请不要客气,朝我开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