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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一六章 公平之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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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从审判的层面上,这所谓的公平所并不具备什么特别的手段,那吸引老百姓的就只有一点了,简单、快速、直接。

到官府报案,有时候并不能当场审案,官老爷们也不是整天都在审案的,案件多的时候每天抽出半天来审案就是好官了,其他时间还要处理诸多政务。若是不负责的官员,三五天才抽出半天审案也是有的,很多鸡毛蒜皮的小案子,两方根本不想这么耗下去。

在这所谓的公平所就没有这些顾虑了,反正就是各打五十大板,大家满意就行,没有律法作为依据,一切以那公平叟的主观而诀,这是什么效率?就是杀了全武阳的县令、知府,也没人能赶的上的效率。

在陈璞看来,这根本就不是司法的问题,而是一个商业问题,这伙人捉住了百姓在小纠纷上喜欢快速解决的的软肋,这就等于抓住了几乎所有民事纠纷的市场,这种小案子,自然就没有人愿意再去府衙报案了。

陈璞刚走出公平所的大门,迎面就跑来两伙人,两伙人中都各有一个孩子,其中一个孩子的右手齐腕而断,做了包扎和处理,此刻脸上血色全无,疼的哇哇直哭。

陈璞又来了兴致,跟在这两伙人身后,再次走进了公平所。

公平叟看到了血案,来了精神,“你们需要本公平叟评判何事啊?”

“王家的儿子,跟我儿玩耍,两人硬争抢风筝,王家的儿子争抢不过,提刀砍下了我儿的右手,这是凶器!”应该是受伤孩子父亲的汉子,把手上一把杀猪刀仍在了地上。

那王姓的一家人神色十分愧疚,王家的男人一身的油渍,五大三粗的,结合那把杀猪刀应该是个屠户,他瓮声瓮气的说道:“此事确实我家理亏,可李家这厮非要砍下我儿的一只手,这就过分了吧!”

公平叟根据以往的经验,思索了片刻,“事情明了,双方的人也都在场,本公平叟给你们两个解决办法,第一个办法就是,王家的儿子现在就让对方砍掉右手,这事情就算两清了;第二个办法就是王家给李家五百两银子,作为赔偿。你们选吧!”

李家一看就是穷苦人家,五百两对他们来说就是天文数字了,李家的媳妇赶紧用手暗中拍了一下自己当家的后腰,示意当家的同意。

李家男人叹了口气,“好,我愿意接受第二个办法。”

王家的女人这时候不乐意了,“五百两,太多了吧?”

“多?那你们去官府吧,不但要赔银子,你儿子还要坐牢!在不就让李家砍一刀,一了百了!”公平叟不高兴了,他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人质疑他。

王家的女人不说话了,王家的当家人狠了狠心道:“好!五百两,我们赔了!我现在就回去取钱,就在这公平所了结,公平叟给做个见证,五百两我们出了以后,就彻底两清!以后别以什么没了手吃饭没着落找借口再讹诈于我!”

“这是自然,我给你们做见证人,就等于隆兴会作保!谁敢造次?”公平叟底气非常足。

陈璞示意茶娜几人离开,几人回到客栈,陈璞一路沉思到客栈。

如果单从小案子的角度,其实这公平所等于分担了官府的办案压力,具备了一些陈璞前世派出所的职能,一些小的民事纠纷,不用闹到公安局,在派出所就完全可以解决。

可是刚刚断手致残的案子,可就没有这么简单了,这种致残的案子按武阳律是一定要坐牢的,陈璞看那孩子也已经十二三岁,就算从轻落怎么也要蹲个一两年,这还不是最重要的。重要的是,如此断案长此以往,没人会再拥护武阳律,愚昧的百姓会以为这样断案才是正确的。

那时,富人可以拿钱随意买穷人的命,反正给钱就能了事。

这个案子中这公平叟同样是抓住了百姓的心里,如果这案子闹到官府,王家的孩子要坐牢不假,可李家绝对拿不到高达五百两的赔偿,五百两对穷苦百姓来说,足以改变一生了,谁选择报官?

这还要说到,古代苦主和案犯都清晰的案子,一般就是民不举官不究,只要苦主不报官,苦主家与凶手家私了,即使死了人,官府也不会管。

种种的原因结合到一起,无知的百姓当然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公平所,而不是官府。

可这样对整个武阳王朝来说,弊端太大了,若不加制止,早晚全武阳的百姓只知公平所而不知武阳律,那时候背后的推手揭竿而起,响应的人会有多少?

就算没有人揭竿而起,在一个没有律法国家,一切案件全靠一人的主观定夺,坏人可以逍遥法外继续作恶,好人以为拿了钱捡了便宜,等屠刀临头的时候,向谁喊冤?

王家的儿子亲眼目睹了父亲用五百两银子就轻易的解决了此事,他今后会如何做?不寒而栗!

“这群人,祸国殃民,必须想办法除掉。”陈璞下了结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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