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就好。待会儿为父要先去拜访吏部的旧识,为留京任职一事再奔走一番,你最好先安分点,等这段过去了,为父的官职已定,对京城的情形也清楚了再出门!”曹岑叮嘱道,但知道儿子肯定不会听,因此也只是随口那么一说。
曹元尚果然敷衍道:“知道了,爹放心,我肯定不会闹出大乱子的。”
等到曹岑一出门,曹元尚一刻钟也等不了,立刻就带着几个心腹的小厮从后门出去。
走在繁华的大街上,看着衣红着绿,身姿窈窕的年轻女子,曹元尚眼睛贼溜溜地盯着,只觉得空气里都是醉人的女子体香,魂儿都要飞上天了。
在云州地界,虽然有他爹压着,但时间久了,曹大公子的名声还是传了出去,当地女子人人自危,尤其相貌生得好些的,更是如临大敌,轻易不会出门。说起来,曹大公子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能得个称心如意的美人了。
如今到了京城,只见满街的美貌女子打扮得花枝招展,巧笑嫣然,丝毫也不设防地就这么逛街游玩,曹元尚只觉得骨头都要酥了。
好在他还有点理智,知道不能给父亲惹事,因此看到那些穿绸着缎,衣饰不俗的女子,也不敢多看,唯恐对方有什么背景,不敢轻易招惹。倒是遇上衣着普通,清水出芙蓉的小家碧玉,便心痒痒地多看几眼,甚至调笑几句,得到对方的怒视白眼,哈哈笑几声,十足的浪荡子弟。
周围有人注意到他的行径,不由得个个目光诡异,好像看到什么怪物一般。
怎么着?没见过纨绔子弟吗?
曹元尚被路人的目光看得莫名其妙,堂堂京城,权贵高官云集,还有皇室子弟,难道就没几个不成器,爱欺男霸女的主儿吗?干嘛看他跟看西洋景儿似的?
然而,还来不及多想,曹元尚便觉眼前一亮,目光凝定在不远处一名美貌少女身上。
少女穿着低劣的粗布衣服,显然家境贫寒,但容貌却是绝美,尤其那肌肤,如羊脂白玉一般,在太阳底下几乎能出光来。她正站在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贩跟前,买了根冰糖葫芦,就欢欢喜喜地送入嘴中,随即便露出了天真而满足的笑容。
那模样,就像一只毫不设防的小羊羔,特别能引出人犯罪的冲动。
曹元尚啧啧两声,这样美貌的贫寒女子,毫无依仗,却一点都不知道这世道的危险,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展露着自己的美貌,不被人吃了才怪。今儿真是运气好,遇到了这么一个极品的尤物!
心动之下,曹元尚立刻上前,用扇子挑起少女的下巴,轻浮地道:“小妹妹,这冰糖葫芦就这么好吃吗?让哥哥也吃一口如何?”
出乎意料的,少女既没有恼怒,也没有惊慌失措,反而眼睛闪闪地看着他,微微歪着脑袋:“你这是在调戏良家女子吗?”
这副天真稚美的模样,勾得曹元尚魂都要丢了:“没错,小妹妹你实在长得太美了,让哥哥亲一下。”
“你承认啦,所以,就算我揍你,也只是为民除害!”少女笑语嫣然,欢喜地拍了拍手,“我都一个月没遇到调戏我的恶霸了,手正痒呢,没想到今天还能抓到一个,真是太好啦!”
完全出乎意料的反应,让曹元尚不由得怔了怔。
等等,这走向,似乎好像有什么不对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