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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还好意思说!”江抒抬手打开她,“你明明知道崇文门大街上有十家商号店铺都是朱常洵的,你还把这只簪子拿到那里去当,这不是给我找麻烦么?”
“所以说,这簪子……”
“是朱常洵给我的,”江抒板着脸孔道,“他认出了这是去年所下的聘礼中的一件,让我不要再拿去当了。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?就是说,这么难看的簪子,以后要一直在我这里。”
“四姐,我不是有意的,”叶池挽无辜地朝她摊摊手心,“一只小小的簪子,谁知道他会认得呀?那家当铺出的价最高,任谁都会拿到那里去当的。”
“你还价比三家?”江抒不由蹙了蹙眉头。
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拿了福王的聘礼去换钱,是不是?
叶池挽并未领悟到她话里的真意,一脸天真地道:“当然了,不然要吃亏的。”
“那你当了多少钱?”江抒忍不住翻个白眼。
叶池挽眼睛一眯,得意地向她伸出一根手指头。
“一百两?”江抒试探地猜道。
“才不是,一百两还不够我赎黑风呢!”
“那是……一千两?”
“嗯,”叶池挽煞有介事地点点头,一张小脸上像乐开了花一样,“我怎么都没想到,一只小小的簪子竟然值那么多钱。这光秃秃的,戴在头上也不好看,一不小心,还容易弄断了,换成银子就不一样了,想干什么干什么,多好啊!”
“那你换的银子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