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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,在报社最高的楼台之上,有两人在对饮,皆是文士。【愛↑去△小↓說△網qu 】
不过这两文士与别人看上去有些不同,细一看怕是因为他们腰间那剑。
佩剑之文士在盛唐还比较盛行,大宋以斯文为美,是以宋之文士,十指不沾阳春水,路遇劫匪还吟诗,待得一刀临头去,始悔男儿莫为雌。
这二人,一边饮酒一边饶有趣味地看着底下的那场闹剧,从边上一个小铜管处传出李九的应对声音,好像还是传说中的土电话。
“明台兄不是去接那些堡中兄弟家眷,怎会如此有空来东京城找小弟饮酒?”一个白衣文士饮罢说道。
“看你说的,东京第一大粮商朱家子,莫非不欢迎李某人来叨扰你家水酒?”另一个文士笑道。
他便是李明台,本来是带人去把那些山贼转良民的家眷迁去王家堡,现在做到一半后,时迁送鹰时也送来陈进才的信,接到信他就来到这里。
此刻他边说着边举起手中杯,对着底下的李九说道:“此人,手段不错是个人才,李某看上了,想与朱兄商量一下,这等人才让于我如何?”
“明台兄,这般不好吧!话说这王家堡猛将如云,麾下大多都是那些穷凶极恶的山贼从良,不缺这么一个能人,何必要跟小弟抢人才呢!”朱家子名顺,字伯然,此刻苦笑地说。
李明台摇头:“人才还是太少了,什么都要先生亲自出马,你看他这次的一上对上五百马贼先锋,若是手底下再多些能人,何至于如此!”
朱顺听他说起那五百马贼先锋之事,但接话道:“你觉得,这五百马贼先锋,对上先生,结果如何?”
李明台奇怪地看着朱顺,有些意外地说道:“你好奇怪!怎么会问此等问题,先生对上五百马贼,这还用说吗?”
他说的是如此的理所当然,在他心里从来不认为自家先生对上五百马贼会有什么难度。
五百马贼而已,便是一千,若先生真的放开手脚,怕是都挡不住先生一刻。
此刻朱顺在他眼里变了,与所有没有见过先生战力的人一般,他们都是夏天的虫子,一个劲地问你冰雪是何模样,可若是你没见过,再与你说,又怎能说得清?
你又如何信了?
不过他看向朱顺腰间长剑时,心中暗笑,佩剑书生,不是有剑就行的。
于是伸手道:“明台以为,现如今这天下间只有我堡中书生才会配刀剑在身,却不知原来朱兄也爱配剑,可否借剑一观。”
朱顺笑道:“便是知道堡中书生养英武之气,便学那东施,让明台兄见笑了!”
话虽如此,但眼中得意之色一闪而过,怕是刚刚李明台的话骚到他的痒处了。
解下腰间长剑双手递过。
李明台微躬身双手接过,先观赏下剑的外形,甚是华美,以唐剑式。
剑这东西,从汉后就失去了地位,多是仪器。
唐以来,皆以刀为利器,刀利于劈砍,以势慑人。
所以导致用剑者寥寥,高深剑术竟也没有多少流传,但还是有剑术于儒家子中流传,比如那李白,有人称之为酒仙,有人称之为剑仙,有人称之为酒剑仙。
便是一代用剑大家,但他一身武艺,如他的诗一般,自去夜郎国一途中,再也不见。
不过唐剑还是用样式留下,当然也有击剑术!
现在朱顺解下之剑便是唐剑模样,刃长三尺,柄长两掌,可单手持,亦可双手持,可刺可劈,确是好剑,更好的是这把剑的样式。
很花!李明台轻轻拔出剑的第一感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