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姝上完选修课的时候,天已经暗下来了。今天周五,她晚上还有兼职。看了看表,已经快七点了。她加快脚步向校门口走去,不然要迟到了。她从不喜欢迟到,因为她不喜欢让别人等她,就像她不喜欢等人。
她的兼职是给一个初中的女孩做家教,女孩的家离a大也就十几分钟的路程,林姝到的时候并没有迟到。因为这女孩很好学,也很乖巧,所以林姝教起来也十分轻松。到了晚上九点多的时候,女孩的功课也都复习完了。看天很晚了,女孩的母亲本来想让司机送林姝回去,但林姝觉得这一路灯火通明,a市的治安也一向很好,便婉拒了。
走在大街上,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依旧很多。或许这就是小城镇跟大城市的区别吧。在她的故乡,这个点的话大家都围在电视机旁,一家人和和睦睦地在看电视,有说有笑。而大街上几乎没有了人,只剩路灯通明在安静的夜里。林姝喜欢那种夜,偶尔会有蛐蛐的叫声。高中那三年,很多时候她都会一个人走在这样的夜里,听万物俱寂时细碎的声音。而那时的心,也是纯粹的,可以什么都不想,把自己完全融入在这纯粹的夜里。突然想起曾经看见过的一诗歌:
老树
深情的望着村庄
像是望着膝下里长大的儿女一样
一遍遍细数着李家的牛儿张家的羊
星星
扯了块厚实的云被
把惺忪睡意的眼睛挡
不知何时酣酣的入了梦乡
这是林姝无意间在散文吧看到的,形容故乡的夜,似乎恰如其分。
当一个人沉浸在某件事的时候,时间总会过的很快,林姝抬头时已经到了校门口,觉得今天的心情还是蛮好的。
走到寝室楼下的时候,看见花园栏杆上靠着一个人。林姝走近了一看,她没想到会是戈逸。这才想起来他白天说的话,她真的是忘得一干二净了。那么,他现在是在等自己吗?
戈逸低着头,像是在看着自己的影子。月光照在他的侧脸,让人觉得很朦胧。额角的碎随着偶尔掠过的夜风而舞动,白色的衬衫最上面的纽扣是开着的,隐约漏出他白皙的胸膛。林姝突然想起来,动漫里的男主角一般都是这个样子,很美。想起在理工一号楼上见到的他,那个戈逸,是冰冷的,似乎也是孤寂的。跟眼前的人,居然是同一个人,还真是觉得不可思议。
戈逸像是看见了她,向她招了招手。
林姝走过去。
“你是在等我吗?”
“不然呢?”
“有什么事?”
“我白天说过,晚上会在老地方等你。”
“可我并不是你的女朋友。”
“你是在拒绝我吗?”
“是。”
“可是怎么办,拒绝无效呢。”
林姝再次有点无语,实在看不出这么一个让人感觉天真无害的人,还会有这么赖皮的一面。
“除了名字,我对你几乎一无所知,所谓老地方,我也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?这样的情况下,我又为什么要成为你的女朋友?”
戈逸想了想,似乎很认真,“我们第二次见面,是在理工一号楼的最顶层,那里就算是老地方吧。至于我,名字你已经知道了。戈逸,今年大三,之前有三年一半是在英国,一半是在学校。不过这边的学业我从来没落下过,今年刚当选为金融学院的主席。这些的话,够了吧?”
“戈逸,这些并不是我关心的。你很清楚,我们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我绝对不会是你的选择,你也不会是我的所属。既然这样,我并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成为你的女朋友。”
“理由吗?作为顾宸最在乎的人,这便是最好的理由。”
林姝觉得可笑,看来小溪是猜对了。不过这种理由让人去接受,真的是有点困难。
“我要你,不因为我喜欢你,只因你是我赢得顾宸最后的筹码。”
戈逸说出了这句话,语气里没有任何的情绪。像是只是在叙述着某件稀松平常的事。可是这字字句句在林姝听来,却是那么的讽刺。
“戈逸,你未免太高看我了,一个林姝,对顾宸来说微不足道。”
“是吗?原本我也是这么想的。可当我知道顾宸突然提前回国,我就不这么想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