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亲十年,陆成萱在死之前才知道自己其实对自己的枕边人半分也不了解,但他的性情还是能摸透些许的,赵祗令从来都不会做无用的事情,当年那个身份那个处境,说的没志气一点,陆成萱就是低入尘埃,而赵祗令却是高高在上。
这样毫不相干的两个人。
他吃饱了撑的才会帮着素不相识的小丫头正名了身份,还帮着她打理店铺攒嫁妆。
这中间怕是有什么猫腻,陆成萱想对自己的真实身份装聋作哑怕也是不成了。
“原来是这样。”陆成萱兴致有些低落,她还不想和赵祗令打交道,起码现在不想,可那些店面铺子,却是自己收入的来源,更方便自己办事……
这样一看,事情比在赵祗云的手中还要棘手。
陆成萱又低着头,看着本快要绣好的衣角却突然滴了血迹在上面莫名的心烦气躁,更伸出手指将那血珠涂抹摊开,乱成一团。
“小姐……您……”
“是想要银子了吗?”
清莲看出来了陆成萱的烦躁,歪着脑袋的问道,“可是想要买什么东西?”
“老夫人虽然赏赐的都是珍贵东西,但是碎银子也是有一些的,要不奴婢先帮您拿来?”
“实在不行您先等等,看着老夫人对您器重的样子,这个月我们该是可以拿到例银的,到时候我们就有钱了。
陆成萱不可轻闻的一叹,“先放着吧,暂时不用。”
“我不过是想有备无患罢了。”
“既然铺子暂时拿不回来,我便再想其他的办法。”
她还有手艺,所做的东西也是可以卖得上价钱的,更知道如何去卖的门路。
想起来有些心酸。
早些年嫁给赵祗令的时候,他不过是个身无分文的穷酸书生,日常生活已是难事,还要花费银子在读书上,赵祗令也考虑过做工,但一向好强的陆成萱怎么会忍心看着夫君心中鸿鹄大志无处施展,况且为人妻室,自当以夫君之忧而忧,索性便抛弃千金娇贵的大小姐身份,做了不少手艺活拿出去贩卖。
宁家乃是大家,教出来的女儿不只是知书识礼的绣花枕头,更是有着真功夫的大家闺秀。
宁绾最擅长的就是绣活和做簪,她做出来的饰也衣裳,曾经一度成为盛京中闺秀夫人攀比的标准。
“那小姐为何看起来有些着急呢?”清莲不解的问道,“咱们现在在府中有的吃穿,等着小姐年纪再大一些嫁了人之后情况会好很多,如何用得上小姐对银钱愁。”
要是之前的陆成萱因为生计为难还说得过去,但现在起码是不用了。
“傻丫头。”
陆成萱却是表情严肃的否认,“你现在年纪还小,想着将来找个男人做依靠也是正常的,可是等着你再大一点就会明白,在这个世上,男人未必都能靠得住,而捏在手里的银子,才是最踏实的!”
“只有握在手里的银子才不会背叛你。”
“当你的夫君对你无爱的时候,那你可以拿着银子四处逛逛走走,置办宅子过的逍遥,再不济去盛京里的铺子小摊想买什么就买什么,买完了心情就大好了,也可以成群作伴游湖泛舟,不必处处仰仗别人的鼻息生活,为了一斗米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