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此前叶九对“逍遥夜总会”的了解,生意好得很,号称“日进斗金”,据说有可能是广武生意最火爆的夜总会之一。
房屋租金才几个钱?
居然就占百分之二十的股份!
晓华的脑袋是被门夹过么?
李凡笑了笑,说道:“是这样的,叶大,刚开始搞夜总会的时候,情况和现在有所不同。晓华第一次搞这种生意,心里没底,自然要尽可能减少现金投入。”
这倒说得过去。
生意火爆了自然好说,似乎给人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也没什么,这不自己还占着大头的嘛。万一生意失败了,也能少亏些。
“另外吧,那时候晓华的地位,也不如现在。”
李凡很隐晦地说道。
叶九自然明白他的意思。
估摸着当时“南关一哥”张成功刚死,黄金子,晓华等人的地位都还不稳固,宁婉君这位“前大嫂”在“道上”可能还有一定的“号召力”,晓华需要借助宁婉君来“镇场子”。
李凡似乎很清楚叶九心中所想,笑了笑,解释了一句:“叶大,婉君家里,有很多亲戚朋友的,混得还行。”
叶九恍然。
看来宁婉君的身份还真不简单,这一点,从她在夜总会门外“怒怼”派出所警察便可见一斑。那是需要底气的。
黑恶势力团伙“前大嫂”的身份可不顶事。
除非张成功还活着,那又另当别论。
就好像邓子豪没倒台的时候,不要说他的正牌老婆,就算是他的情人张菊,那也很有“面子”,一般人轻易不敢得罪。
但现在邓子豪已经垮台,谁还在乎他的老婆和小老婆?
对于这种中等城市的所谓“世家大族”,叶九还是很了解的。这种“本土世家”,往往人员众多,到处开枝散叶,在各个部门都有亲戚朋友,盘根错节,能量十分之大。
这样的家族最让人头痛的,就是“是非不分”,无论什么事,都先看“关系”,“帮亲不帮理”。
在叶九的刑警生涯之中,和这种家族的交道也打得多,每次办案,都要承受巨大的压力,承受着各种关系的轮番“轰炸”,意志稍微不坚定一点,很容易受到影响,多多少少给人一些“方便”。
要知道,承办一个刑事案,可不是警察单方面能够起到决定性作用的,警察只负责侦查阶段,随后检察院审查,提起公诉,接下来是法院判决,一审二审,最后还有监所执行这个环节。
那些“关系户”,可不仅仅只是针对办案警察施加压力,后面的所有环节,他们都会想方设法去找关系找门路。
往往一个案件,经过这么多环节的“调和”,到最后很可能变得“面目全非”。
甚至于,连死刑案件都有改判的可能。
当然,直接负责侦办的刑警永远是“源头”,只要第一个环节扛住了,办得“铁证如山”,想在后边环节动手脚,难度就要大得多了。
所以真正最得罪人,“风险最大”,最“吃力不讨好”的,往往也是一线刑警。
这一点,叶九有着最深刻的体会。
他也不知道因此得罪过多少“有能耐”的家伙。
不过叶九哥从来不怕。
九哥我吃的是“公家饭”,领的是国家的工资,只要行得正站得稳,这份工资就领得问心无愧。就算得罪你了,又能怎样?
我又不想拿你的好处!
最多就是以后自己遇到什么事,自己想办法解决,不指望你们这些所谓的“朋友”而已。
你也拿我没辙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