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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六章 鸣天下(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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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还要从他审理曹利用侄子曹汭一案说起。

弄倒了丁谓以后,曹利用权倾朝野,为人又十分霸道,连宫里的太监,甚至太后与皇上,都有些轻视,犯了众怒。正好有人告发曹利用的侄子赵州兵马监曹汭,说他喝了酒,穿上了黄马褂,带着人家喊自己万岁。

朝廷诸官员闻听此事,全部震惊,寇准当年也穿过龙袍,不但穿,还是在他生日那天穿的,然后簪花走马,四处张扬。都知道他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,就是这样,宋真宗听得多了,依担心的问了王旦,寇准想要谋反?王旦只是苦笑,道,寇准这么大年纪,还不自重,太不象话,我立即回信,骂他一顿。宋真宗才醒悟过来,再想想这老小子性格,也就释然。

但寇准也不敢让人喊他万岁。

这意味着什么,于是刘娥派了王博文与太监罗崇勋、监察御史崔暨去审理此案。当时王博文做得有些急,严刑拷供,拿到供词后,想到曹利用的霸道,愤怒之下,将曹汭放在开水锅里,给活煮了。

本来这件事到此结束,可没有想到曹利用因此事倒台,房州安置,护送的太监杨怀敏痛恨曹利用的往日做为,于是在一路上不停的羞侮。这个号称大宋最坚忍的大臣,忍无可忍之下,悬梁自杀。

这一死,有些臣子心中也后悔。

虽然曹利用霸道,但比起丁谓来,要好得多,况且当年澶州城下,孤身一人,前往契丹大营,摇身一变成了铁公鸡,将契丹人的大嘴巴堵住,也不是容易的。

真正数落恶劣,除了傲慢外,也并没有做什么大坏事。至于斗倒寇准,在宋代官场上太正常不过了,浊臣有,清臣同样有,没有一个人没做过相互倾轧的事。包括范仲淹在内,都做过!

于是态度转变,开始同情了。

这一转变,王博文很悲催,因为曹汭一案又传来新的说法,他家中有一个婢女长得很美艳,妻子吃醋,两相争宠闹得不可开交,曹汭只好将婢女出嫁。可他又难以割舍,隔三差五往婢女家跑,婢女的老公很愤怒,有一次曹汭又来纠缠,她老公看到曹汭穿着黄色的袍子,便故意拜倒于地,山呼万岁,引来街坊邻居一起过来观看。事情也飞快传到了京城,一系列后果产生。

若是那样的话,曹汭只能定为一个嚣张罪,而不能以谋反罪活煮。

于是许多大臣认为王博文是媚臣。

这件案子若处理不当,有可能自己会成为第二个王钦若,无论为朝廷做了多少贡献,都会被清流之辈打得永世不能翻身。

郑朗问道:“能不能让牛马去弹琴?”

问得很古怪,但王博文却正色答道:“不能。”

“府尹,你也有孙子了吧?”

“有。”

“那能不能让他在一岁时不尿床?”

“不能。”

“能不能让他在十岁时写出《腾王阁序》那样的华章?”

“不能。”

“那么小子十岁时虽做了一些荒诞不经的事,后来也改正了,是不是可以原谅?周处年近三十,才改邪归正,姚元崇也二十多岁时才发奋读书。孔夫子同样也是十五岁才认真学习。府尹大人,你是不是要责问一下,孔夫子十五岁之前干嘛去了?”

这句话是出自孔子的《论语》,吾十五而志于学,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知天命。我十五岁才开始学习,三十岁才自立,四十岁才能明白许多事情不被迷惑,五十岁才知道万事自有天命。

试问,你敢反驳孔子吗?

又说道:“府尹身为开封府知府,小子改恶向善,非是美事,也不是丑事,仰恶扬善乃是君子的美德,难道府尹没有听说过吗?为何将小子年幼无知的事翻出来,嘲笑小子?”

王博文呵呵一笑道:“说得好。郑家郎,我问你,为什么要替范校理送行?”

你不用仅答复我一句,什么正气道德哪,总要来句实的,我才好交待。

“士不可以不弘毅,任重而道远,仁以为己任,不亦重乎?死而后己,不亦远乎?遇到了这样的士,小子仅去为他奏琴一曲,有何不可?”

这是曾子说的话,士不可以不心胸宽阔,意志坚定,因为身负重任路途遥远,他把实现仁德作为自己义军,不是很重吗?要为之奋斗终生,到死才休,不是很遥远吗?范仲淹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是不是“士”的精神?凭这精神,我前去相送有何不可?

又用圣人的话反驳,王博文哭笑不得,最后道:“我听过你的事,说秋后展翅,冬天已至,虽来得晚,但自今天起,你会鸣天下啦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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