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一章 惊涛骇浪!
“这是……..”
洪易看着这一箱子秘药,心中暗暗震惊,看见名字他就知道,这些药膏,药丸,药液可并不是一般市面上药材配合药方能熬炼得出来的。
像那种“豹胎生筋丸”,必须要雪山上一种凶猛雪花母豹子怀孕之后的胎儿胎盘,活生生的从身体中剖取出来,然后加入各种名贵药材,熬制数月,成为胶质,再搓成药丸,晾干之后,存放十年,让药性渐渐沉淀,稳固,才算是炼制成功。
这种“豹胎生筋丸”,使用之时,用水煎熬,涂抹在身体各处筋络关节处,只要数天时间,筋络便会更加坚韧有力,一扫柔弱,而且没有任何的毒性,是练武之人梦寐以求的灵丹妙药,神药!仙药!
其余“金刚醍醐酥”,更是神奇,是一种酥油,练武之时,以这种酥油涂抹全身,酥油药力渗透皮膜,使皮膜柔软,坚韧,结实。
大禅寺曾经有许多和尚,身体用力之时,皮膜坚如精钢,散去力量,柔软如棉。就是用了这种灵药的助力。
还有那种“虎骨玉髓膏”,是以猛虎的骨髓为主药,熬炼而成,服下之后,坚硬全身骨头,炼骨如钢!
洪易更是知道,当年白子岳练武,就是依靠了这种虎骨膏,才把骨骼练得坚韧,突破人体极限。
其余的“雪参养脏膏”,更是调养内脏,杀虫去病,坚固内脏,使脏腑洁净,凝练,铁板一块的灵药。对于人修炼内脏有莫大好处。
而“熊胆大力酒”也是去赘肉,生强肌的神妙药酒,如果是一个练肉境界武生,得了这熊胆大力酒,那么他的肉就会无比协调,坚韧,力量强大,甚至能战胜武徒。武士级的人。
总之,这些白磁罐之中的药材,都是百年罕见地灵丹妙药。
“这是在白云庄柳白云练武的密室之中搜出来的,一共三箱。想必是大罗派带出来的灵药,让柳白云到中州来培养死士,高手!展自己的势力,最后图谋不轨。有这些灵药,不出两年。肯定会培养出一顶尖的高手来,我估计这三年,那柳白云是筛选忠心耿耿的人,如果还不剿灭,过了两年。他就成气候了!”侯庆辰冷冷道:“当年剿灭大禅寺,整个大禅寺的一百多间药师王佛大殿,几乎全部被大罗派收刮一空了地。”
“一百多间药师王佛大殿?”
洪易听后,心中又是一动。当年大禅寺医药也是天下闻名,药师王佛大殿的各个医僧,号称是“生死人,肉白骨”,其中更有和尚学道士烧铅汞,火药等等,可谓是集天下医术,方术之大成。
被搜刮一空。该有多少灵药?
“三箱药,我一箱,世弟一箱,王爷一箱。”侯庆辰说着,随后命人打开另外的三个箱子:“另外我送世弟三箱礼物,却又是别的东西,世弟请过目。”
砰!第二个箱子打开,洪易现。里面竟然是几套银灰色的软甲轻铠。看上去柔软轻薄,好像丝质的锦缎。似铠非铠。似衣非衣。
“这是东海外出云岛国鞣制的极品银鲨甲,一共五套,世弟的白牛铠,虽然也是防护极强地铠甲,轻弓轻弩都难以穿透,但比起这银鲨甲来,却是相差了许多了。以世弟的身份,穿起来那是极不合适的。反正世弟要入军中当官,收买凝练人心,白牛铠就当做打赏将士的好了。”
“银鲨甲?”
洪易轻轻吐了口气:“这可是了不得的东西。”
鲨鱼皮极其坚韧,上等地宝剑,都是用鲨鱼皮来做剑鞘。而远海处,有一种凶猛到极点的银鲨,全身银灰颜色,皮更为坚韧,刀剑难伤,通过鞣制之后,是天下间少有的神铠。
桃神道曾经的宗主,珞天月地撼天七宝,其中有一套“魔鲨铠”,传说就是一头千年银魔鲨鱼的皮练成的。
海外数十,上百的岛国,其中最强大的战士,才有资格穿银鲨甲,没有别的,因为银鲨凶猛,又在深海,很难捕捉,一般的渔船,一口就咬穿。
凶猛的银鲨更能跃出水面数丈,把大船大舰上面地人瞬间咬下水去。
往往捕捉一头银鲨,要牺牲数十人,上百人的性命。
洪易曾经问过珞云,神风国之中,最强大的武士就是银鲨武士,只有三百人,是王国之中的精锐,护卫皇室的最强大战士。
侯庆辰又把一拍,一个抬箱子的武士点点头麻利的穿上了这套银鲨甲,这银鲨甲,与其说是铠甲,不如说是一套衣装,紧身劲装,长裤,护肩,护肘,护膝,绑腿,甚至还有手套,一套穿上之后,全身银灰,威风凛凛,带有一股凛冽杀气,刀枪不入的强悍。
这穿了银鲨甲地武士走到院子外面,另外一个武士拉起一张一百二十斤地强弓,恶狠狠拉开,在五十步内一箭射出。
扑哧!箭射到银鲨铠甲上面,狠狠扎进去的时候,居然一下歪斜,好像是射到油石上滑开一样,并没有射穿,只是箭身巨大地撞击力使得挨箭的武士连连退了几步,脸色有点苍白,一口气转不过来。
与此同时,另外一个武士又拿一把锋利闪亮的精钢长刀,在这个武士身上连削了几刀,都只在衣服上削出几道痕迹,用手一抹,痕迹又被抹掉,光洁如新。
“都快比得上慕容燕的铅汞金身了。”洪易和小穆对望一眼,都惊讶起这银鲨甲强悍的防护。
“一箱是灵药,一箱是银鲨甲衣。”侯庆辰也带着羡慕的眼神看着这银鲨甲衣,“还有两箱,打开!”
蓬!蓬!
另外两个箱子被连续打开,一箱却一口口的黑鲨皮鞘横刀,大约有二十来把。
洪易提起一口刀来。唰抽开,只见刀身一闪,烂银一般的刀身上,有一圈圈似螺纹状的纹理。竟然是比精钢还要好一级的螺纹钢刀。
摘下一根头,放在刀口上,轻轻一吹,铮!毛断成两截。
“这是烂银螺纹钢打造地宝刀,虽然比不上天梯纹。冰裂纹,菊花纹这三大神器宝钢,但在军中也是罕见,世弟的剑似乎是菊纹钢的神器,但下人却都是一般钢刀,在战场上拼杀,难免便有个闪失。况且世弟入军之后,看准忠诚的。赏他这一口刀,这便世世代代都是传家宝。保证受赏的忠诚不二。”
侯庆辰指着这一箱子刀道,“别人王公贵族弟子从军,都是一箱一箱的赏赐带出去,带兵之时收买人心。练兵要诀,第一是威,第二是恩,没有威严。别人不服你。但是有威严,没有恩赏,也会哗变。恩威并施,士兵才会为你卖命,忠心耿耿。”
“这都是带兵的金玉良言。”
洪易点点头。
他想起洪熙当年从军,传闻之中除了家族之中高手相随之外,还带了数十万的银两,购买了大批铠甲。优质兵器。用来赏赐,鼓励人心,把手下地将士一个个激励得要他们立刻抹脖子自杀都可以。
大乾王朝数百万大军,每年的粮饷都是一个巨大无底的窟窿,所以在一般的军队之中,铠甲,兵器,伙食。军饷都很低。靠兵部的那些抚恤,饷银想要士兵来卖命。那简直不可能,要带出一只悍兵来,必须私自出银两打赏,喂饱他们。
这也是在大乾皇朝王公贵族之中,不成文的一条规矩。
没有钱,根本无法带兵立功。
洪易出来的时候,借了慕容燕三千两黄金,也是这个想法。
而另一口箱子,就是黄灿灿的金子了。
全部都是拇指大小地金饼子,饼子上印着大乾重宝的字迹,背面印着年号“宁熙”,这是当前乾帝的国号。
“这里有三百斤黄金饼子,一共四千八百两,世弟押运上路,也好作为将来的用度。”侯庆辰指着箱子里面的黄金道:“还有,世弟下人地几匹马,我也就然换成了‘宝黄驹’,那头照夜玉狮子马,我本来想献给王爷,但想起王爷以前也不喜欢白马,我骑着那匹马,也太招摇,容易被御使弹劾,还是赠给世弟,反正那是世弟的战利品。”
“如此,我就不客气了。”洪易看着一箱子黄金,知道侯庆辰刚刚剿灭白云庄,得了巨额金银,这披金饼子也肯定是其中的财物,自然要分润给自己一部分,收下也无妨。至于那照夜玉狮子马,洪易估摸着以后送人也不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