桓常站在原地,遥望着远方,久久不语。
洛云,这个凭空出现的女子,带给了桓常很大的冲击,让他的人生观都生了巨大改变。
以前的桓常,对于江湖侠客的认知,都只是来自于书中。
然而,尽信书不如无书,书中记载的东西,很多时候并不十分准确。
虽然与洛云接触的时间不长,却也让桓常懂得了许多道理,也让他知道在不同的情况下,该如何为人处世。
世事洞明皆学问,人情练达即文章。
桓常自幼读书习字,再加上他资质不凡,一直以为自己懂得很多东西。
可是与洛云的这次相会,才让桓常明白,自己所学习到的东西,只不过是书中的皮毛罢了。
如果真的想要将自己所学融会贯通,就必须离开这个小山村,前往广袤的世界之中闯荡。
“云姐,你虽然与我想象中的侠客,有很大差别,可是我反倒认为,这样的侠客才更为真实。”
桓常脸上,浮现出了一丝笑容。
桓常以前认为,侠客都是完美无瑕,冷面如霜的人。
然而,洛云却用自己的行为,给桓常上了非常生动的一颗,让他知道那些侠客,有时候也与常人无异。
“所谓侠客,不是指武功有多高,也不是指学问有多深,而是一种信念。”
“云姐与惨死在三当家手中的几人,并无任何交集,却因为不忿三当家所作所为,就要为那些惨死之人报仇。”
“云姐不求回报,只求快意恩仇,只求念头通达,除恶扬善,这才是侠义之举,是一种仁。”
“云姐不畏强权,面对权势滔天的平阳城主,一言不合仍旧敢于拔剑相向,这是一种孤傲,一种气节。”
“云姐离开,却将绝大多数赏金都留给我,视金钱如粪土,这是一种豪气,一种洒脱。”
对于洛云这个突然出现的奇女子,桓常除了赞叹还是赞叹。
这样一个不拘小节,而又武功高强、侠肝义胆的奇女子,却宛若风儿一般离去,只在桓常心中留下一丝痕迹。
“云姐,我们一定会再相见。”
桓常深吸了一口气,遥望北方天际,喃喃自语。
隐约之间,桓常内心深处,似乎还产生一丝莫名的情愫。
也许就连他也不明白,这丝情愫究竟是爱恋,还是崇拜,亦或是不舍。
“律律!”
黑驴轻轻鸣叫了两声,而后用自己硕大的脑袋,蹭了蹭桓常的身体。
听到了黑驴的叫声,桓常笑道:“小黑不需要这么说,相比起现在的云姐,我还是太弱了。”
“而且,这里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处理,根本走不开。”
“等我变得更强以后,并且解决掉了黑沙帮的隐患,自然会北上游历,总有与云姐相见的时候。”
虽然洛云没有说过自己的出处,桓常却已经能够猜到,她究竟是哪个国家的人氏。
踏雪宝马,产自赵国北方的冰雪荒原。
那头前来传讯的金眼神鹰,也是赵国境内非常稀罕的物种。
由此可以推测,洛云很有可能来自于赵国。
而且,洛云如此年龄就有这么高强的武功,见到万年冰蚕丝内甲,也没有丝毫贪婪、震惊。
由此可以看出,洛云必定出身不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