啪地一声重物坠地,那个冰块一般的人从烤着的火上割了一块肉扔到我的面前。我一言不发,捡起肉块用袖子擦干净,张嘴就吃。
我必须要保持体力,才能找机会逃跑。如果我现在倒下去,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霍去病了!
那人见我吃了肉,冷哼一声,坐到一旁。
在炎炎夏日里,我感觉他的目光犹如一桶冰水淋在我的身上,让人不寒而栗。
这个魔鬼!我暗暗骂道。
“主人,霍去病大军渡过黄河之后,北穿贺兰山,如今已经进入腾格里沙漠了!”一个黑衣人走上来报告。
“霍去病此人天纵英才,打仗没有章法,常常出其不意。我们明日先回部族再说!”
“是!”
他们不继续跟踪霍去病了吗?他们部族又是在哪里?我嘴里嚼着肉,听着他们的谈话。
第二日他们改变了路线,由北而南而行。
接下来的几天我依旧被拖在马背后靠双腿奔跑,我的鞋子早就已经磨烂,双脚布满了红色的血泡,每走一步都是钻心的疼。
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坚持下来的,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,我绝对不能死在这里,我一定要见到霍去病!
我现在已经完全失去了方向,不知身在何方。只知道一会儿是漠地,一会儿是草地,根本不知道他们要往哪里去。
夜晚来临,草原上的风刮得人皮肤生疼,我拼命卷缩着身体抵抗寒冷。
随着一阵脚步声,啪地一声有东西甩在我面前。我睁开眼睛一看,是一双黑色皮靴。
我顺着眼前那双黑色皮靴往上看去,对上了那对冰冷的眸子。
他漆黑的眼眸冰冷而深邃,就像古井般波澜不惊。而他打量我的眼神就像是老鹰打量着猎物,我不禁全身微微发抖。
他盯着我已经破烂得不像话的靴子,里面露出我流血的双脚。
“如果你想活着,就穿。”
他扔下这句话,转身离去。
他走到火堆前,闭目而寐,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
我咬着牙,将扔在我面前的皮靴捡起,活动我冻得几乎僵硬的手臂把已经破烂不堪的旧鞋脱下,换上皮靴。
他们究竟要去哪里?这趟旅程已经数天了,我不禁开始后悔自己冒失出府。
如果霍去病在我的身边…,我使劲咬着牙,我要坚持下去。
这一路已经不知道走了多远,每一次我以为自己快要死在这不知名的荒漠,每一次却又抱着必须要见到霍去病的信念坚持了下来。
终于远远看见荒漠中的一座孤城,就如同夜空中的一点星光。
当走到城下时,许多穿着异族服装的人奔跑着迎上来,欢呼着:“楚瑾墨王子,楚瑾墨王子!”
那人在一众人的簇拥下跳下马,走进了这座孤城。
城里的建筑造型颇具异域风味,外城墙皆是白色,露出里面坚实的大石块。这座城看上去有些年头了,它的外墙上尚留有战争的痕迹。
内城中已经有一群人在等候,为首的是一个年级颇大的女人,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深刻的痕迹,但她的双目却镶嵌在这张布满皱纹的脸上,毫不相称地闪着精光。
在她的身边还站着一个锦衣玉服的男子,看样子不过十来岁,长得与那女人的样子有几分相似。
“母亲!”
那个女人上前扶起他,道:“瑾墨,你回来了!”
原来绑架我的这个首犯叫楚瑾墨,他们为什么叫他王子?莫非他是这个部族的王子?这个部族又是什么来历?
我脑中盘旋着这些问题,隐隐约约在一团乱麻中找到了一个点,却又抓不住头绪。
楚瑾墨把我拽到妇人面前,我毫无防备,摔了个大马趴,站在妇人身边的那个锦衣玉服的男子噗嗤一声笑出声来。
我抬起头瞪了他一眼,直了直身体。
“这是何人?”妇人问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