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艳阳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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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桥段,我也用在了《[bookid==《遗事录》]》中。每个人对故事都有不同的理解,想像它的不同结局,这样很好。我不喜欢盖棺定论。

说到读者,当年的读者,无非也就是同宿舍的几个人。有两个平时也喜欢舞文弄墨的,我问过她们的意见,一个说:我知道你写文都是在写自己。另一个说,我还蛮喜欢看你写的这些小故事的。

对于这两种评价,我更喜欢后一种。

过了十几年,把这个故事拿出来让大家笑,也就是头脑一热,几个姑娘说着说着就折腾出来了,约好了一起看一起笑。我不知道现在看这个故事的读者都是什么人,都有什么想法。但就我自己,重新来看的时候,有好些段落都觉得特想一头撞死。。就这种过家家的情节,我,我,我居然很当回事地写了这么长。。。。

故事贴到完了,11、遛猫和珩大叔等,都说,被闪到了腰。。急刹撞到树上了。。。这个,我无能为力,从前从未想过写长文,一剑倾情,几乎是我当时能写的极致了,也就六万多字。

感谢11,无厘头地同我扯剧情,我突然想,其实这个故事,可以有太多的延伸空间。它几乎只是个楔子。然后她说,你应该弄个读者调查嘛。于是同遛猫同她,开始讨论,皓皓到底会做如何的选择。他们的性格。他们的走向。

皓皓和大白,他们的优势太明显,我不想多说什么了。想说小白,如果是现在的我来写小白,他是绝对不会输给大白的。我不是偏心,实在说,长大成熟后的小白,光芒一定胜过大白。

然后说笑着,就说,不如我来写个续篇吧。根据读者的投票来写个续写的结局。恩恩,所以,请你看完我的小故事,就顺手来做个调查吧。

我着实很想知道。。是谁选了双白伺寝的!!!哇咧。。。肿么可以把我的私心说出来哩!!!摔!!!

续集会不会写不知道,但是,《青衫行》是要继续下去的。大白不是说了么,他要去杭州要去唐门,恩恩,请期待哦~~~~~~~~

对了,开初说到的那个宁德女孩,没有等到那个男生到来,具体原因不明。我想,虽是如此,想必她会永远记得这么一个春天,一个有所期待的春天。

结局不尽如人意,却令人无限怀想。这就是青春。我们就是在缅怀我们的青春,不再的青春。

请无视我在上文加进的植入广告。。。咩哈哈~~~~~~~~~~

2014年6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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