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这里,我已经明白他们想干什么,于是立刻短信给你,希望你能赶过来堵截刀疤男。然而,在短信出后,我却现情况与我想像中稍有不同。刀疤男在刘新点算完信封里的东西后,就上车启引擎,似乎准备立刻离开,而不是我预计中等刘新处理好黑色袋子里的东西才走。
我知道你们肯定来不及堵截他,于是冒着会被现的危险,立刻给组长打电话,告诉他面包车的车牌号码及刀疤男特征。要求他立刻联系交警队,安排路检截查。
还好,因为我藏身的位置与他们的距离较远,所以他们并没有现我的存在。刀疤男驾车离开后,刘新就把信封收入怀中,然后把地上袋子扛起,往火化室的方向走……
“难不得刚才过来时,几乎所有主要路口都有交警截查过往车辆,原来是老大的安排,我还以为是交警队年末搞创收呢!”听雪晴说到这里,我就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了——刘新收下刀疤男的钱,替他“毁尸灭迹”!我翻开刘新的衣服,从他怀中找到雪晴说的信封,打开一看,内面果然全是钱,一共有十万元之多。除此之外,我还找到一条钥匙,越看就越像中午时郭婷给他那条。我忽然想起他不应该有火化室的钥匙,于是就用这条钥匙来开火化室的门。结果和我想像中一样,这条的确是火化室的钥匙,那么说郭婷跟这事脱不了关系。
我把刘新口中的臭袜子掏出来,然后把一扎扎钞票从信封中取出,放在地上叠起来,笑盈盈地对他说:“以毁灭罪证为目的,非法火化尸体,可不是小罪哦!单是这条罪就起码能让你在牢里呆上十来二十年。再加你让钟老板辱尸,以及上次非法火化尸还把梁锦吓疯了,这些罪名加起来,不判无期也得判三、四十年。等你坐完牢出来,恐怕头也白了。”
其实,我国法律中根本没有“非法火化尸体”这条罪,只是《殡葬管理条例》中有“擅自火化尸体”的相关规定。但是也只不过是给死者家属作出赔偿,用不着坐牢。而刘新这情况显然已构成犯罪,得以《刑法》三百零七条中,有关毁灭证据的相关规定处理,不过最高刑罚也就是判三年。而侮辱尸体罪的最高刑罚也是三年,所以他极其量也就判个六年。不过,我当然不会把这些事情如实告诉他,不吓唬一下他,我又怎么能从他口中得到证供呢!
果然,他被我吓得脸色都变了,为了钱什么也敢做的亡命之徒,最害怕的就是得了钱但却没命去花。那怕他现在已经赚了好几百万昧心钱,在牢里呆上三、四十年后,就算不论期间的社会变化,货币贬值等问题,到时候他也没有几年命来享受这些钱。
“小梁不是我吓疯的,之前也不是我把货烧掉!”他显然被我吓倒了,情绪激动地为自己辩解。
其实,他所说的我亦已经猜到。梁锦每天都得火化尸体,就算现他半夜里火化不知名的尸体,极其量就是吃惊,而不会被吓疯。而在梁锦出事后,他愿意到火化室帮忙,但又不想当火化工,其实是为了熟悉操作,为今晚的非法火化做准备。不过,我还有很多事情没能想明白,所以必须逼他如实告诉我当时的情况。于是便对他厉声道:“梁锦到底是怎么疯掉的,那晚到底生了什么事,如果你不老老实实说出来,下半辈子就准备好把牢底坐穿!”
本来我就想,能把梁锦吓疯的绝非一般事情,但当听到刘新的答案后,我就更感到不可思议:“不关我事,真的不关我事!他是被货吓疯的……”我知道他所说的“货”就是准备非法火化的尸体,可是尸体又是怎样把梁锦吓疯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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