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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林姑娘,你签好了字,就会有人带令兄过来,你稍等。”办事的小官,拿了一张纸递到林唯和面前,让她签字。
签了字就代表要负责任,职业习惯让林唯和不会随便签下自己的名字,她细细看了纸上的内容,不由得脸色大变:“在监察卫十天,伙食和住宿费一千两?这还有……诊金药费三千两是什么意思?”
这年头,坐牢还要自己出钱吃住?
自己出钱吃住就算了,为什么这么贵?
还有,林小将军身上是有伤,可什么伤需要三千两银子的费用?
监察卫这是在打劫吧?
一瞬间,林唯和对监察卫的好感为零。
还亏得她,在进来时还觉得监察卫不错,现在看来……这哪里不错,这明明错的很。
“字面上的意思,令兄在我们监察卫住了十天,每天都要吃要喝,这笔银子可没有人为他出。令兄被关进来时身上有伤,想必林姑娘也知道,为了不让令兄死在监察卫,我们只能请御医为令兄医治。林姑娘,你听清楚了,我们请的是御医,不是普通大夫,用的也不是普通的药。总之,三千两绝对很值,要知道我们监察卫从来不乱收费。”监察卫的小官极有耐心的解释。
当然,他不忘补一句:“当然,林姑娘你也可以不签,让令兄一直今天在监察卫。放心,我们监察卫从来不虐待犯人,即使没人为他出钱,也饿不着他,只是他不能出去,得留在监察卫卖身抵债。”
他们监察卫一向童叟无欺,从不坑人,更不勉强人……
慢慢提醒:大家签字也要注意哦,尤其是合同一类的呀,一定要仔细看清楚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