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是一股鲜血溅到了自己脸上,高顺抬手便将血污抹去。
自己杀了多少人了?十几人?几十人?还是更多?
普通鲜卑士兵高顺已然杀了不少,貌似十夫长、百夫长之类的中低级统领也杀了好几个。
不过就算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又有什么意义,反正还要继续地杀下去。
战不休,则杀不止。
此时,夏侯渊的大军和鲜卑族的步兵也都已经撞入了战场之中,和对方相互们绞杀在一起。
俗话说骑兵是步兵的天敌,这句话说得没错,但那是建立在骑兵全力奔产生冲势的前提下。如果只是站着面对面交手,骑兵虽然也有优势,但这优势并没有大到不可弥补的地步。
而曹军人数又略多于鲜卑军,因此现在战场上总体呈现出胶着之势。
“杀——!”战阵之中,有两骑左突右冲,势不可挡,从战阵外围直透入战阵中央,一路过来杀死的敌兵不计其数。
赵云和黄忠!
赵云的长枪,时而如同舞动于九天之上的凤凰,时而如同腾跃于海中的蛟龙,凡是敢靠近他的敌人,下场只有一个字——死!
黄忠手中的大刀挥舞得像山一般沉稳,而他时不时射出的箭镝,更是宛如死神的鸣哨一般,不断收割着鲜卑人的性命。
“长恭!”二人一路杀来,竟已杀到了高顺的身边。
“子龙,汉升,一同杀敌否!”高顺见到二人,心中也是大悦。
在曹营中,与高顺关系最好的是典韦和夏侯惇,其次便是赵云和黄忠了。
赵云是高顺带到曹营的,如果没有高顺,也就没有自己如今拜将封侯的成就,高顺对他算有半个知遇之恩。而黄忠独子也是因高顺找来张机才得以救活,高顺对黄忠一家也有着莫大的恩惠。
因此二人心中,对高顺都是抱有感激之情的。
“正当合我等之力,将这些胡虏赶尽杀绝!”听到高顺一同杀敌的建议,赵云哈哈一笑,朗声应道。
黄忠虽然没有说话,但也一捋胡须,笑着点了点头。
抗击胡虏,扬威异域,本就是大汉男儿们心中所共有的壮志豪情。
以往和袁绍等人作战,不过是出于武将的职责和使命,为君主报效尽忠罢了,除了少数战争狂人以外,没有几个人会以此等战争为乐事。然而此刻在塞外和鲜卑异族的军队交战,则是关系到民族安危的大战,身处此等战场,赵云等将领当真能感觉到什么叫作热血沸腾。
三将并作一处,继续向前方杀去。
刀光枪影闪动,三人过处,血流盈野。
鲜卑的将领们看到汉人当中竟然有如此勇猛的将军,而且一来就来仨,个个目瞪口呆。
在他们印象中,汉人里那些所谓的猛将能厉害到哪里去,恐怕连给我大鲜卑勇士提鞋的资格都没有?
方才律浑是被一个汉人小子杀了没错,可一方面有着律浑自己过于轻敌的缘故,另一方面律浑虽勇,但在鲜卑部族中还算不上武力最顶尖的存在。
这些鲜卑将领们都相信,只要鲜卑部族中一等一的勇士出马,斩杀那些汉将还不是探囊取物一般简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