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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章 谈判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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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大伟彻底患上了“锤子、剪子恐惧综合征”,至今,他家里依然把锤子和剪子都锁在抽屉里,绝对不许放在明面上。

这个小护士感觉孙大伟实在胆小得太可爱了,太好玩了。从那以后,她有事没事就找孙大伟聊天。孙大伟比较贫而且擅装逼,很快就与这个小护士打得火热。不久,他们就开始谈婚论嫁了。

“当装逼犯遭遇爱情,爱情也变得很装逼。”小北京评价孙大伟说。

李四恋爱的对象是费四的亲妹妹。费四的妹妹长得很漂亮,和她哥哥一样有一双大眼睛,脾气也像她哥哥一样暴躁。李四的性格比较沉稳,两人正好互补。

费四的妹妹很欣赏李四的正直和勇敢,属于女追男,一拍即合。

“四儿,你这是蔫坏,居然打起了兄弟妹妹的主意,不像话。”小北京说。

“你难道就没打三姐的主意?”李四说。

“我只是打主意,我没下手啊!”小北京辩解。

“你倒是想下手,人家三姐让你下手吗?”李四也是一脸坏笑。

“唉……不提了。”一提到三姐,小北京就很惆怅。

平时这兄弟几个生意都很忙,即使空下来也是聚在一起喝酒,很少和女孩子联系。这次重伤住院,这哥儿几个不得不老老实实地在医院里躺着,有了和女孩子沟通的时间。二狗始终认为,其实这几个人应该感谢二虎才是。

等到这哥儿几个出院以后,他们忽然现自己已经成了江湖中人人景仰的人物。因为,与二虎这一战,又极大地增加了他们的声势。江湖人都知道,赵红兵他们不但个个敢动枪,而且还个个都是玩枪的行家。

1988年春夏之交,有无聊人士按照《射雕英雄传》中“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”天下五绝的方式,给当时市里战斗力最强的几个混子团伙排了名。

记得当时的排名是“东二虎、西老棍、南疯子、北卫东、中红兵”,另有一说是“东李四”,而不是“东二虎”。因为赵红兵家住市中心,所以是“中红兵”。由这个排名可见,赵红兵等人的名气已经足够大了。而且,大家都对“中红兵”印象深刻,认为他是最厉害的,因为在《射雕英雄传》中,中神通是天下第一高手。

这个排名里没有刘海柱,是因为当时刘海柱已很少插手江湖事,只是凭借独树一帜的造型颇具名气。其当时的江湖地位,有点像没有参加华山论剑的铁掌水上飘裘千仞——虽然没有进排名,但是依然很厉害。

三十九、1988年的上半年是安逸的半年

1988年的整个上半年,赵红兵等人基本上没有与其他团伙生冲突,打了近两年的架,可算是休息了半年。二狗认为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点:

1.最爱挑起事端的费四等人长期住院,小纪也长期混在医院。赵红兵和小北京把饭店和旅馆经营得红红火火,广迎八方客,没空去打架。

2.赵红兵等人已经闯出了名号,借给小混子几个胆子,也不敢去招惹赵红兵等人。而以前和他们生过激烈冲突的李老棍子、二虎等势力较大的团伙,也从心里怕了这几个永不服输的退伍兵。李老棍子和二虎等人都是混子,混子毕竟不是黑社会。那时候中国还没有黑社会。

3.毕竟赵红兵等人当时都不是以打架为生的人,他们打的架多数是被人欺负以后的反击。而且在当时,打架绝对不是赚钱的买卖,绝对是赔钱甚至赔命的买卖。他们打架的精神支柱是义气和侠气。

4.赵红兵从不为兄弟及刘海柱以外的其他人出头。当时赵红兵名气已经相当大了,经常有一些混子受了欺负找到赵红兵,想让赵红兵为其报仇。遇上这样的情况,赵红兵总是帮忙调解,从不会出手相助。这是赵红兵做人的哲学,他从不欺负人,也不和与自己人没矛盾的人动手。

5.最重要的是,赵红兵从不主动生事。

赵红兵的饭店生意相当不错。虽然店面不是很大,但是小北京经营有方,饭菜质量一流,很快就成了火车站一带最红火的饭店。虽然他们的饭店和市区里面的大饭店比还是有相当的差距,但收入还是很可观的。

赵红兵的朋友其实并不是很多,当时除了这些兄弟以外,和他走得比较近的只有刘海柱。赵红兵成天无所事事,而当时的兄弟多数又在医院里躺着,因此他总琢磨着找刘海柱拼酒。

二狗认为,赵红兵在那段时间特别爱喝酒有如下几个原因:

1.小北京实在太能干,把该赵红兵干的活儿都干了。

2.高欢不在身边。

3.他自从看了孙大伟借给他的《名剑风流》以后,认为自己比较像书中的俞佩玉,然后喜欢上了古龙。古龙小说中的大侠通常都爱酒如命,所以赵红兵深受影响。

酒品如人品,赵红兵和刘海柱两人其实酒量都极差,但是酒胆和酒品都极好。只要两人一见面,肯定全喝多,倒霉的必然是小北京,他总要照顾两个醉鬼。赵红兵有个最大的缺点,那就是逢酒必醉。虽然他酒后从不闹事,但是有三个致命的恶习。一是醉酒以后喜欢展示自己惊人的弹跳能力;二是醉酒以后走到哪儿睡到哪儿;三是醉酒后喜欢随便在街上找一条彪形大汉进行秘密跟踪,只跟踪盯梢,其他的赵红兵不干。

每个人醉酒后都有毛病,有人爱哭,有人爱笑,有人爱唱,有人爱冲动,有人爱睡,但是像赵红兵醉酒后有如此奇怪的毛病,二狗见到的还真不多。前两条毛病尚可以理解,但第三条毛病着实令人费解,而且十分瘆人。试想,如果是你半夜在街上走,忽然现后面有个人在跟踪,你能不怕?

当然了,赵红兵自己回忆说,他酒后的第三条毛病极少作,印象中只作过三次。

至于前两条,二狗从小到大没少目睹过,尤其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,赵红兵特爱喝酒的那段时间,二狗基本上每个周末都会目睹一次,而且这俩毛病还总并。

二狗依稀记得,有一天下午,赵红兵带二狗去铁路二中看打篮球。之所以是“看打篮球”而不是“打篮球”,那是因为赵红兵的右手已经连球都拍不成了,但赵红兵非常热爱篮球运动,高中时打得特别好。所以,虽然那时候已经打不成了,但他还是希望看别人打,过过眼瘾。

去看篮球的时候,赵红兵已经醉得连路都不认识了,还是二狗给带的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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