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雅歌脸上的笑冷住了,姨妈又开始翻谈她的人生价值之类的话了,这类话题压的她窒息。论起来,姨妈是她为数不多的亲人之一,母亲温顺,父亲薄情,只有姨妈站在她的身后像一堵坚硬的墙。有时叶雅歌觉得自己亏欠姨妈,她这条命是姨妈给的,应该听姨妈的安排,让姨妈少操心,可骨子里对自由的渴望,像千军万马冲破城墙。
老人就是这样得寸进尺,先盼着你结婚,等结婚了又盼你生孩子,生了一个还不够,最起码生两个,叶雅歌暗自嘟囔着。子衿太太沉浸在多年难得的喜悦里,没留意叶雅歌的表情,摸了摸裙摆,又摸了摸她的胳膊,仿佛对自己创造出的物品相当满意似的。
“雅歌,姨妈帮你盘头,我有一对限量版的钻石耳坠,待会给你戴上,相信今天在场的女宾谁都比不上你,估计胜群那孩子眼睛要看直了。”
叶雅歌坐在椅子上任由姨妈摆布,她的母亲醒了,也过来帮忙,听说今天是章柳订婚,笑的眼睛跟缝上了似的,屋子里出现了从不曾有过的欢声笑语。她恍惚想起了小时候母亲笑起来的模样,和现在是一样的,不自觉的多想了一会,直至心酸。
八点多钟,高胜群来了,顺便带了外卖打包的清粥、汤包、西式糕点和各式小菜。
子衿太太夸他道:“胜群考虑的真周到,知道我们没吃早饭,买了一大桌子早点。”
叶雅歌的母亲附和道:“这孩子心细,胜群,你快来看看雅歌这么打扮,好看吗?”
高胜群听见叫他,才敢踏进房间,目不斜视的叶雅歌美的像挂在天边的月亮,她在他心目中本是仙女,此刻是盛装打扮的仙女,红唇、娥眉,白玉般灵动的下巴,举手投足尽显芳华。
他老实的说了句,“好看。”
子衿太太扑哧笑了,“雅歌,我刚刚说什么来着。”
叶雅歌应景的笑,瞥了眼高胜群,他拘谨的站在门把手旁,一身无可厚非的黑西装,藏青色领带,中规中矩又无聊的样子。他的衣服上隐隐约约的散出食物的气味,可能是早饭吃了油炸品,又有可能是他带来的包子馒头在作祟。此刻的人间烟火令叶雅歌恶心,她背过身去,不料子衿太太说:“吃饭吧,快饿坏了,吃好了你们去忙你们的,我们收拾东西准备走人。”
高胜群惊讶的道:“阿姨,你们这么快就走了?”
子衿太太和叶雅歌的母亲相视一笑,说:“没什么放不下的了,等你们想结婚了,我们再过来。”
叶雅歌觉得这个期盼一点都不好笑,从冰箱里拿出冷藏的矿泉水,高胜群几乎是抢过她手里的瓶子,说:“冷的对胃不好,我给你倒杯热水。”
她懒的跟他争,低头目视留有凉意的手掌和指尖,指甲油略显粗燥了,虽没斑驳,但不是那么光洁无瑕了。终于找到一件可以独自做,并且马上做,得以从他们身旁解脱的事,她打开抽屉找出修甲套装,专心致志的打磨平整的指甲。
子衿太太道:“没有热水吧,饮水机的加热功能坏了。”
高胜群脱掉西装,先接了矿泉水放在煤气上烧,然后将饮水机上下仔细检查了一遍,指着打开的加热板块,说:“接触不良,把这根线接上就行了。”
子衿太太点头道:“胜群,你连家电都会修啊。”
“男人嘛,换个灯泡,拧个螺丝总是会的,平常过日子,家俱家电难免出现点小问题,找工人来修还要等,自己动手最快了。”
他的语气流淌着小骄傲,好像是终于现了自己身上足以和叶雅歌匹配的地方。子衿太太对他赞不绝口,她是有深刻的体会的,在美国和叶雅歌两个人生活,遇到这些小到不能再小的麻烦,往往焦头烂额,对叶雅歌的母亲说道:“你瞧,家里有个男人就是不一样啊。”
叶雅歌的母亲大概被戳到了回忆里的痛处,一时间不大开心的模样,但很快笑开了,“是啊,是啊,雅歌是被我们惯坏了,什么都不会做,切个菜都能切到手。”
高胜群马上接话道:“粗活让我干就行了,雅歌平时还要上班,回到家休息就行,她是新时代的女性,有事业有理想,如果我逼着她天天待在家洗衣做饭,那我也不配做她的男朋友。”
她的母亲格格的笑了,“胜群说的话我爱听,你们领导是不是也喜欢你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