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心地分明不坏,良心也很是丰富。但是,凤凰是她这辈子最最壮大、最难于实现的野心。不是没想过终有一日要叫这个男人臣服在自己的石榴裙下。通过这种方式,她不想,也不屑,她陆绯烟虽说这辈子都是他的婢女,但实际上心里那自尊也是很厉害。
可是转而一想:自尊到底算什么?只要得到他不就可以了?装作一直是失忆,从未想起过从前的事,蒙着混着做了夫妻不就得了?
只要装得好,那么自己就有话说了。想必瞒着他妥妥当当,有什么难?再说这会儿不接着,他万一再遇见或者去找苏施,到时候又要死要活地一门心思扑在那丫头身上,到时候自己又要坐冷板凳。
想想凤凰对她如火如荼的好感,自己肯定是兵败如山倒,输得一塌糊涂。可当真半点胜算也没有,到时候是那么些苦头可真够自己煎熬。
何必呢?
要什么良心?有那么要紧吗?
那东西不要也行,值什么?就别管那么多了。只管接受他吧。趁着她还有点耐心,也还没有反悔。往后细水长流,一直在一处渐渐就合适了吧。
陆绯烟暗自下定决心。
凤凰见她也不搭腔,于是心下疑惑:“怎么?你不乐意?亦或是不明白?还是说不够信我?即便过去统统是我错了,你也不愿意再陪着我了,是么?”
不愿意?陆绯烟怎么会不愿意?她简直是要莫名地欢喜疯了,于是问道:“我尚且不认识你,哪儿来答应你一说?”
凤凰见她并不十分拒绝,便自作主张握住她的手,说道:“你就信我一次吧。”绯烟便顺势被他轻轻带进怀里,策马奔驰,朝阳寒风之中分明还是一对璧人模样。
天下之大,仿佛谁也拦不住这么一对相依想靠的寻常夫妻。
凤凰有多爱她?不清楚。
绯烟有多爱凤凰?肯定比自己这条命还要爱!
偏生就是这么一朵昼夜不歇、经久不变盛开在他身边的花,终于成了林慕卿怀中最最珍贵的一朵。万花过尽,唯她而已。
陆绯烟觉得自己值了,真是值了!
也赢了!不负自己野心,终于圆了美梦!
这对璧人天涯海角浪荡去了,那满天下都晓得搜刮寻找,百两黄金一颗人头,哪个不馋?
那段紫梧更是找得勤快,他偏生不信凤凰这人还能从天罗地网之中杀出一条血路、逃出生天?
可是几天过去了,没有任何动静。
半个月过去了,还是没有。
直到一个月,林慕卿浑似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找不见,连那巨额赏金也如同是画在墙上的一张饼:只能看,不能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