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胜群讪讪的依依不舍的走了,叶雅歌钻进了房间,她母亲让她吃饭,她说下午茶吃饱了,肚子胀的很。
晚上回光返照般升温了,夜里睡出了几身汗。
天蒙蒙亮,叶雅歌突然醒了,把目光投向窗户,窗帘拉着,什么都看不到,温度暖和的吓人。她一惊,侧过身子盯着床头的闹钟,才凌晨五点,一分钟前还紧张是否错过了订婚仪式的神经松懈下来。
明明她不是当事人,参加或者不参加都说的过去,却极其忐忑不安,失落中掺杂着不可理喻的期待,期待什么呢,太可笑了,期待章柳把戒指戴到林睿的无名指上,还是巴不得今天是章柳和林睿的婚礼,那样自己就彻底死心了吧。
她忽然感觉人生毫无意义,昨天还对今天的穿着不在意,现在改变了主意。她一定要打扮的艳压群芳,让别人认定章柳放弃她是个错误,这样心里会舒服一点吧,女人是喜欢靠假想的气势生存的。
衣橱里的衣服一件件甩到床上,从美国带到笠州的衣服不多,在笠州购买的都是适合工作环境的,毕竟律师事务所是个严肃严谨的单位,作为行政,衣着也不能太格格不入。折腾了一个多小时,衣橱翻遍了,连披肩都入不了她的眼,她是以T台走秀的标准来审视寥寥库存。
要是在美国,在姨妈家的别墅里,一线品牌的定制款数不胜数,衣橱里堆的要爆出来,随便穿上一件都能让林睿自惭形秽。她个子那么小,拖尾的礼服撑不起来吧,叶雅歌想起自己有一件月光白的抹胸式镶钻长尾礼服,是十位裁缝整整花了一个月才做好的,当初要是带到笠州就好了。
她忽然变得沮丧,眼睛潮湿了,继而眼泪哗啦啦的流,拉开窗帘,紫幽幽的朝霞撕开云雾的薄膜,高楼大厦英俊挺拔,月季花挤挤攘攘,红的黄的白的扎堆争宠,香的俗气而妙到极致。
这是一个繁华城市里的寻常清晨,朝气蓬勃却又像精心修饰出的,如同一副假画。叶雅歌努力不去消沉,她比大多数人都懂消沉和堕落的后果,自身的经验告诉她,一旦无休止的在这种情绪里沉沦,很难再走出来,即使吃药也无济于事,于是她拼命寻找能重振情绪的事情。
子衿太太回国后常睡不好,在迈入中老年的阶段“背井离乡”,对身体和精神都是考验。或许也因为近乡情更怯,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抽空回家看看父母,路途不远,开车很快就到了,其实抽空也谈不上,她在笠州的每一天都很空。
但最后仍没有去,想到马上回美国了,竟如释重负。她害怕到了熟悉的地方,回忆会如潮水般蔓延开,让她想起相比如今不是很富裕,却生龙活虎的生活,她不愿去想,从决定迈出这一步开始,人生只剩下一个寄托。
隔壁的房间里传来抽泣,敲门,叶雅歌打开,说:“姨妈,你醒了?”
叶雅歌已擦干泪水,打了一层粉底,子衿太太不想戳穿她,漫无目的的移动眼睛,盯着堆满衣服的床铺说:“是啊,醒了,你这是打算去哪啊?”
“章柳今天订婚,邀请了所里所有的同事,包括我在内。”
叶雅歌原以为子衿太太多少安慰她几句,没料到姨妈因睡眠不足略显憔悴的脸上像花朵似的一点点绽放开,顿时光彩照人,明明听清楚了,又故意问道:“你说谁?谁订婚?”
“章柳啊。”
“哦,章柳订婚了,好啊。”
子衿太太脱口而出,见叶雅歌脸色不对,转移话题道:“没找到中意的衣服?”
“我穿的总不能比她的未婚妻差吧。”
“对了,对了,我记得我那边有一条裙子适合你,是凌灵送的,我嫌款式太新潮没穿过,拿给你试试。”
转眼间,子衿太太捧着一条珍珠粉的鱼尾裙来了,做过多年的模特,叶雅歌一眼看出这条裙子选材的高端和奢华。暗粉色的衣服很考究材质,廉价的是廉价的品味,高档的是高档的气质,同样对穿着的人要求也很高,不是任何人都能够驾驭的。
叶雅歌觉得这条裙子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,迫不及待的换上,头瀑布般倾泻,像刚从水中跃起的美人鱼。对着镜子转了几个圈,望着自己迷人的身影在灯光下眩动,心情好受了些。
子衿太太见她高兴,也高兴不已,脸上堆着浓浓的笑,章柳跟她们这个家彻底了无瓜葛了。在美国也好,在中国也好,在笠州也罢,在章柳的单位上班更无所谓,他和叶雅歌永远不可能了,这是意外的解脱,压在胸口多年的石头“扑通”落下来,愉悦的她有些不知如何是好了。
“雅歌,你穿这裙子像新娘子,等你结了婚,姨妈这辈子值了,等你生了孩子,男孩子当王子养,女孩子当公主养,你母亲出力,我出钱,你负责好好过你的小日子。”